申请支付令要先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时只提经济补偿金,去法院起诉能改为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谢邀!
不能这样改。
因为,将经济补偿金改为经济赔偿金,属于对仲裁请求进行了变更。而变更后的经济赔偿金未经仲裁,直接起诉到法院不符合法定程序。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这两个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未经劳动仲裁的,法院不会受理。
仲裁时只申请了经济补偿金,没有申请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就是未经仲裁,到法院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
如果依法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建议重新提出仲裁申请。
该情况实务中存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
劳动者无论主张经济补偿金还是主张赔偿金,其诉请均基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相同的民事行为产生的不同法律后果,因此,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在诉讼阶段又要求变更为支付赔偿金的,一审法院在向劳动者充分释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法律性质、法律规定适用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后,劳动者仍要求将诉请变更为支付赔偿金的,应予准许。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话,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应该什么时间提出?可否申请执行部分款项?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应当在仲裁作出裁决以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 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
第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谁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担什么样的义务都是明确的。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第三, 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不能裁定先予执行。
另外,申请先予执行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书写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裁定先予执行,不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驳回申请。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不得提起上诉,但可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复议撤销先予执行裁定的,应执行回转,将已执行的财产返还被申请人。
申请劳动仲裁先到村委会还是劳动局?
劳动仲裁可以向单位注册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
职工有关工资、社保、福利、培训、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企业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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