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要法院判决离婚(什么情况需要法院判决离婚)
自己怎么去法院要离婚判决书?
带身份证即可。离婚案件审理完毕后,判决书法院会以法定方式送达给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处代收,法院也可以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给邮寄,也可以电子送达,本人也可以持身份证到法院领取。
有的拿到判决书后,不慎丢失,不要紧,持本人身份证到法院档案室可以复印一份。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就要判决离婚吗?哪些情况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您好,如果一方坚决要离婚的话,法院特不一定会直接判定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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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问题及邀请,大白律师回答如下请参考。
首先明确一点,不存在离不了的婚。
一方不同意的,只能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却已破裂,并无和好之可能。
如何判断夫妻感情却已破裂: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4款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列举了以上六种准予离婚的具体标准。针对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参照《具体意见》规定,主要包括婚后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并且难以治愈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尚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一方被依法判处较长徒刑,或者因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等情形。另外,对于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的,根据《具体意见》规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可判决离婚。因此,对于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不必申请宣告失踪,直接按照上诉程序判决准予离婚。
具体请参考我之前写过的一个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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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们看该条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还是比较苛刻的。比如,婚外情不是必然就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只有在对方有重婚和同居的情形下,法院才会支持离婚的请求,而像一般的婚外情如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等,法院一般不会据此判决离婚。在大部分涉及婚外情的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一般只能证实对方存在婚外情行为而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往往很难达到判决离婚的目的。
那很多朋友会问,是不是没有以上情形的证据就离不成婚?
其实不然。以我团队办理的离婚案件数据统计,每年几百件离婚案最后没有离婚的案件只是个位数。如何在没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证据就能顺利离婚成功,我团队通过办理大量案件积累了一些实务经验。
《婚姻法》对认定应当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作出规定,第32条第3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