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共有权益怎么认定的
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
业主共有资金是指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资金,包括:共有物业收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业主依据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决定分摊的费用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业主、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监事负责监督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求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开户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上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公开账户信息:一是实时公开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的基本信息及交易明细。二是按季度公示业主共有资金账目信息。
在大额资金支出监管方面,十万元以上的业主共有资金属于大额资金。对于大额业主共有资金的支出,账户开户单位应当提前十日公示资金支出需求。考虑到各小区情况不同,《办法》还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决定对十万元以下的业主共有资金支出参照大额资金支出方式委托数据共享银行进行监管,具体金额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委员会参照住房和建设部门发布的示范文本拟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共有物业和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提交业主大会决定。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外,业主大会可以在一定金额范围内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业主委员会、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提案,按规定程序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物业管理费的标准、业主人数,并综合考虑业主委员会委员、执行秘书与财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执行秘书与财务人员薪酬的标准,从业主共有资金中列支。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不领取津贴。
业主行使共有部分共有权的法律规定有那些?
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所有权的行使,法律依据是《物权法》。
可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行使。物权法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内某栋楼的楼顶和一楼大厅是属于该栋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还是小区内全体业主共有?
小区的共有,按照物权法的标准表达,应当称之为“区分所有”,是依附于专有的一种权利状态。
共有,分为大共有和小共有。
大共有,属于小区内全体业主共有,比如小区的大门、主出入口、道路、绿化、广场、物业用房、中控室以及消防设备等等。
小共有,则是像题主述及的某栋楼的楼顶和一楼大厅,以及外墙面、电梯、步梯、落水管等等。
共有,既是一种产权的划分,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的界分。
比如,在合理的物理年限之内,全寿命周期里的维护、管理、更新、安全费用,应当按照共有关系,区别不同的份额来进行费用的摊分。
小区内单栋楼楼顶和一楼大厅公共部分,是属于本栋楼所以业主共有的,与其他栋楼的业主无关。
小区内低楼,电梯,楼梯及公共通道部分的面积,属于所有业主公摊面积,也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因为每栋楼面积不一样,户数不一样,因此,每栋楼的公摊面积也是不一样的。
除了一个公摊面积,还有就是占地面积,共摊面积是以本栋进行摊派的,而占地面积却不一样,是按比例,总实际使用面积除占地面积,你公摊的面积肯定是与本栋有关,但是占地的面积却是以整个小区来进行平摊的。
楼顶是房屋结构的一部分,属于共享结构部分。其权属于本栋所有业主,重新屋面破裂或者需要维修,相关费用由本栋楼业主平摊的。
共有物业是指什么?
共有物业是指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共有的,比邻的,密不可分的建筑物与设备设施,空间,场地场所等的总称,不属于业主或其他人,而是有全体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共同使用,共有物业管理由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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