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被检察院批捕了取保困难吗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怎么办?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
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
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
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检察院不予批捕取保候审,还有抓捕的可能吗?
如果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下达了《不予批捕决定书》,说明该案的证据还不充分或者依法可以不予批捕。但在办案单位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后,依法可以继续侦查一年,如果有新证据出现,办案单位可以再次申请检察机关批捕,检查机关和人民法院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直接逮捕。所以,办理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还有被逮捕的可能。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局办取保候审,现在还会被起诉吗?
检察院不予批捕然后被公安局办了取保,请问取保候审期间公安局,如果查明案件事实还是会把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1、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2、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为什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取保侯审更难?要符合什么条件?
1、相对刑拘满后的申请难度更大。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也存在取保机会。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已经被检察院批捕了取保困难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