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二审由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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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在无任何证据的前提下还会二审吗?
你的提问包含着三种情况。
一是是否会启动二审?
上诉人不服一判决,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上诉,附合法定上诉程序的,不要求是否有新证据,二审审判程序起动。
二是二审是否会开庭审理?
在双方没有提供新证据,一审判决存在明显程序或实体错误的情况下,二审不一定会开庭审理,也可以直接发回重审。
三是在没有新证据情况下,二审是否可能改判?这是案件审查的实体问题。
这就要看双方一审时,对办案程序,案件事实,证据的理解等是否存在着重大争议,这影响着案件的最终认定。
上面所提三种情况,供你在实际中参考。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在无任何证据的前提下还会二审吗?
第一、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驳回起诉是以裁定的形式作出,不是以以判决的形式作出,依据的是程序法的规定,比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
第二、即使没有任何新证据,作为诉讼当事人,依然享有上诉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只要当事人在裁定书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上诉即可。
第三、如果在上诉后没有新的事实及理由或者依据新的法律依据,依然与在一审阶段同样的事实和理由的话,很可能会被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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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裁定驳回起诉是解决的程序性的问题。一般来讲是这几种情况: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原告资格不适格,被告资格不适格,案件涉嫌犯罪正在侦查当中。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当用裁定书,而不适用判决书,所以应当是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规定对一审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至于上诉的理由成不成立是另一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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