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手续有哪些
今天给各位分享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手续有哪些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律师每次去见嫌疑人都需要家属签字吗?
1、需要。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填写保证书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携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介绍信、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会见非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
律师可以带犯罪嫌疑人亲属会见犯罪嫌疑人么?
律师与委托人或犯罪嫌疑人之间是亲属关系,一般是没有关系的,普通案件也没有限制。
但是,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除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外,应当作出许可的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有碍侦查”是指下列情形: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公安机关不许可会见的,应当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并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许可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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