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孩子房子怎么分

法律百科 2025-09-24 1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诉讼离婚孩子房子怎么分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女方起诉离婚,房产证女方带走了怎么办?
  2. 离婚诉讼期间房屋装修属于共同财产吗?
  3. 我有两个女儿,如果我起诉离婚,会怎么判,财产怎么分?
  4. 被执行人起诉前离婚净身出户,农村房给妻子了房子能执行一半吗?

女方起诉离婚,房产证女方带走了怎么办?

如果正常的情况下女方起诉离婚,房产证就算被女方带走以后,你两个人可以进行协商协商或你所拥有的婚后共同财产,比如住房车辆或者子女都应当由两人协商以后进行办理离婚,就算女方起诉的情况下,也需要分担你们俩所有的共同财产,包括子女财房屋和汽车一类的财产

如果是他的房子,他带走是应该的呀,如果是你的过错,他带走也是应该的,我不相信无缘无故的会提离婚,总归会有原因,如果你还要和他继续在一起,那就要好好的沟通,好好的认错,如果不想在一起了,真的是你的错,那请你放手,毕竟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你给他一些补偿也是应该的,你作为男人,可以再取消老婆,而女人作为女人,她不能嫁小男人,也不可能在家和同龄人

离婚诉讼期间房屋装修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诉讼期间,装修的东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有两个女儿,如果我起诉离婚,会怎么判,财产怎么分?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几天左右就可以办好。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5,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6.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被执行人起诉前离婚净身出户,农村房给妻子了房子能执行一半吗?

谢邀!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进行两个方面的分析:

一、被执行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被执行人起诉前离婚并净身出户,不代表其妻子没有偿还其债务的义务。

需要看债务的形成时间,债务的产生原因及是否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其妻子当初是否知晓并同意借贷,通过这些情况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这套房子就可以被作为执行标的。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套房子就不能被作为执行标的。

二、农村房屋是否可以作为执行标的

农村房屋可以被作为案件的执行标的,但是因为其特殊性,需要掌握一定的原则:

1、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可予执行。

被执行人在被起诉前就已经离婚,并且是净身出户,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看被执行人被起诉发生的事项,是在离婚以前还是离婚以后了,如果是在离婚前,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妻子为本案被执行人,如果是离婚后发生的纠纷,那么与被执行人的妻子应该没有什么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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