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协议不乱签,首先要做的事情有这些

法律百科 2025-09-2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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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无征地批文,开发商能与被拆迁户签协议吗?

无征地批文,开发商能与被拆迁户签协议吗?

在我国,集体土地的征收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实施,许可征收集体土地的合法文件是由省级政府或国务院作出的征地批准文件,俗称“征地批文”。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前述之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在土地征收中,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后,征地程序才能正式启动。启动征地程序后,第一步就是要张贴征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5条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由上述可知,集体土地征收,征地批文是征收工作的前提要件,必须有征地批文才能进行土地征收。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46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由此可知,土地征收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而不能是开发商。开发商无权与被拆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即使签订了也是无效的协议。

综上,无征地批文,土地征收是不能进行的,开发商也无权与被拆迁户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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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征地批文的征收肯定是不合法的,虽然这是违法行为,但是签属了协议证明您已经认同,再想反悔推翻是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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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我国法律早已禁止开发商直接介入拆迁工作,而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地批文是征收工作的前提要件,没有征地批文就不是合法的征地行为,所谓的开发商也无权与被拆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即使签订后也是无效的协议!

答案很明确,不能。

一、开发商没有征地主体资格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是没有征地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只可以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在我国,征地的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征收土地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这其中,征地批文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很多有征地批文的项目都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导致被拆迁人利益受损,何况没有征地批文的项目。

三、与开发商签订的补偿协议可被认定无效

根据《合同法》,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况归纳如下:(1)签订合同的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资格;(2)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代理人超过代理权限并且没有得到被拆迁人追认的合同;(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5)拆迁补偿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其中,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就属于这其中的第一条,“签订合同的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资格”。所以此协议对拆迁户是没有保障的

无征地批文,开发商能与被拆迁户签协议吗?

没有征地批文哪里来的征地行为呢?没有批文,征收土地就没有法律依据,之后任何征收土地行为,包括征收决定、签征收补偿协议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签了补偿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无法律依据,违反法律规定,并且也不能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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