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给我劳动合同合法吗(单位没给我劳动合同合法吗怎么赔偿)

法律百科 2025-07-10 4
单位没给我劳动合同合法吗怎么赔偿说明:
  1. 自己公司最近出了一项规定,如果员工自愿离职,公司不给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合法吗,该怎么办?

自己公司最近出了一项规定,如果员工自愿离职,公司不给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合法吗,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不合法。

员工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择业权。只要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即可解除。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离职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不出具,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给你就业或领取失业金带来影响的,还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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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提前30天内向公司申请辞职。“自愿离职”不给你开具证明,完全合法。

企业不是你家的菜园地,想进就进,想出就出。企业的进出是有法律规定的,我们是法制社会。

敲敲黑板,拿出笔记,学习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员工依法申请离职或者说依法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即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或者已过试用期提前30天书面向公司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也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那么公司应给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上课了:

如果你没有依法向公司申请,也没有办理过任何工作交接,“自愿”离职,不来上班,公司是有权不给你开具任何离职证明,更不谈什么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说。公司这样做:合法。

懂了吧,快去补上!

自己公司最近出了一项规定,如果员工自愿离职,公司不给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你公司的这项规定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论任何原因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的要求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对员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涉及到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切身利益。

例如:办理失业创业登记证,再就业时,证明自己与原用人单位无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等等。

所以,鉴于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你单位拒不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解决。

不管是个人辞职,还是公司辞退,公司都要向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这是法律赋予公司的义务。如果公司拒开证明,由此给员工造成的损失,将由公司承担。所以公司拒开《劳动证明》,是一件损人不利己的愚蠢之举。

下面我来为大家,具体分析下:

首先,离职证明有什么作用?

HR给我们发offer时,总会提醒我们带上《离职证明》来办入职手续。目的有二:

一是确认清楚新入职的员工已经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避免产生因雇佣未解约劳动者,带来的“连带责任”

二是为了确认新员工在原单位的岗位,是否与简历一致,来判断此人的能力及诚信。有的公司,还会在《离职证明》上,列出员工的优秀表现、获奖纪录。当然,也有的公司会照实写出员工的劣迹。

在过去,《离职证明》,还被用来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现在社保已经电子化,都是在网上办理。原单位一报停,新单位就能为员工续交了。

另外,如果是公司辞退员工,《离职证明》还是领取失业金的重要凭证。

所以说,《离职证明》对于我们入职新单位,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正规公司、大公司、好的发展平台,HR是一定要《离职证明》,才愿意录用我们的。

其次,为什么公司想拒开证明?

不是为了避税,不是为了挽留员工,公司这么做,纯粹为了恶心人,不想让离职员工找一份新工作。很多人离职,都是找好下家,这边一离职,那边就入职。公司掐着《离职证明》,就是为了离职员工没法顺利入职。

在这里我想提醒下大家,如果遇到这样变态的公司,要懂得及时止损,尽早抽身。

其三,员工离职,公司可以拒开证明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公司这样做,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的法盲行为。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以及《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五条

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任何公司或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公司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公司必须为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把“员工自愿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写进公司规章制度,这是何其愚蠢的做法。这种做法,真的损人不利己,员工去申请仲裁,一告一个准。

其四,公司拒开证明,有什么后果?

其实关于公司拒开《离职证明》,《劳动合同法》是有明文约束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曾经我和一位网友讨论过这个情况,他当时离职,原单位就拒开《离职证明》,导致他找到4份工作,都因《离职证明》被拒之门外。这位网友一怒之下,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轻松胜诉,原单位赔偿了这位网友85000元。

最后,遇到公司拒开证明,我们可以怎么办?

1.非要《离职证明》,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通常公司接到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就会服软了。如果公司还是态度强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公司赔偿因无《离职证明》,导致待业、失业,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2.是金子总会发光,我们在找工作、谈薪资上能不能获得主动权,主要看我们的能力是否够强、够稀缺,在行业内口碑够不够好。如果我们够优秀,不怕公司不来找我们。这时的《离职证明》,不过一张白纸罢了。

3.如果又不想与原单位对簿公堂,能力暂时又不够,怎么办?其实还有一种妥协的办法,就是向新单位出具一份《个人声明》,说明自己原来的岗位,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原单位的所有纠纷、责任,均有个人承担。一般的小企业,是会接受这样的《个人声明》,为我们办理入职的。

总结:

《离职证明》用来向新单位证明,自己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存在任何纠纷。如果没有《离职证明》,大部分正规的公司是会有所顾虑的。

公司想通过拒开《离职证明》,让员工找不到工作的行为,是极其愚蠢的,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公司将为自己无知的行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如果我们遇到公司拒开《离职证明》,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也可以向新单位,出具《个人声明》,使新单位免于承担责任。

最最根本的,还是要提升我们的能力,保持业内良好的口碑,酒香不怕巷子深。能力到位,我们在工作上才有主动权。

最后,祝大家在年初,能早点找到心仪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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