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律不支持离婚(为什么法律不支持离婚呢)
十种不准离婚规定?
第一种是女方在怀孕期间。
二种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第三种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第四种夫妻感情未破裂的。
第五种,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的。
第六种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的。
第七种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离婚。
第八种,大多数初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司法实践中第九种分居因感情不和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因。
第十种,女方在铺乳期或者是分娩后一年内。
第一,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这里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仅仅是真正的夫妻二人感情没有破裂,也包括虽然破裂了但没法提供证据证明的情况。离婚与否,法院只依据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查明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无法查明或没有破裂的,不准离婚。
第二,女方正处于哺乳期或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三,一方是正在服兵役不能离婚
第四,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又明确表示不同意
第一种是女方在怀孕期间。
二种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第三种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第四种夫妻感情未破裂的。
第五种,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的。
第六种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的。
第七种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离婚。
第八种,大多数初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司法实践中第九种分居因感情不和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因。
第十种,女方在铺乳期或者是分娩后一年内。
现在离婚率一直走高,为什么婚姻法不规定一旦结婚就禁止离婚,否则就罚款呢?
因为个人觉得中国男人已经没有了责任感!应该在男孩子从小我就参加预备役,或者其他一些离开家离开大人,独立生活的能力!一个女人在你没钱的时侯愿意和你在一起,最后离开的原因大多都是因为看不到希望,还得不到关爱!
离婚率偏高是会影响社会稳定,但是放在社会发展关系中来看,他也是社会协作出现更大选择空间,社会更加民主,女性在社会中地位提高的表现。
我们在婚姻中应该坚守道德底线,忠贞爱情,但是如果把婚姻当成禁锢,他也违反了社会中个体活动规律。
不可能出现你说的这种法律规定。
为什么中国离婚一直居世界前列而越来越高?是生活条件提高了,对于崇拜金钱性欲的人越来越高。现在是:少年狂,青年浪,中年越来越色相,老年跟着瞎幌荡。生活条件高,营养都超标,闲着没事干,围着钱色转,不离婚的人是忙人,离婚是吃饱撑的闲人。女人再婚多的是风骚姿色人,男人是风流成性富家人。对于现时代的光荣,男人能娶到几个老婆,女人能嫁几个有钱的老公,宁做花下鬼,不做品德人。但有些说因为钱字,这只是说出一部分。真正出于离婚原因是人的色变,是受花世界流毒的传染者。穷人为生计的忙碌奔波,没有闲功夫扯这些。只有这些有钱爱性之人,才喜欢招些绿蝶风波。如果真正立法不让其离婚,触动了有钱花心男人的性欲望。你们想这法不可能让有钱人去立,往往以情人小三的身份,而这些人又不违法。所以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很现实,对于变法也剥夺了红男绿女的婚姻自由,会遭这些人反对的。这种风气慢慢变成西方国家性自由,也像动物世界的争斗,使越来越多夫妻感情分化,造成离婚这个结局。为什么对离婚都没有了羞耻感?也是见多了习以为常,总认为千家万家不是一家半家,而真正的原因是缺乏品德素养。所以说现实情淡了爱散了,挥下手再见了,等你有钱聚缘了。亲情远了,金钱真了,少不顺心离婚了。生活好了,人情薄了,贪婪之心不满足了。有人把婚姻比作歌,但很多人都在唱悲曲。60年代的夫妻前进曲,70年代的共同协调曲,80年代的共同致富曲,90年代的金钱狂妄曲,一直到20的金钱花色诱惑曲,直到现在还是在唱执迷不悟的婚姻开放曲。直到有一天唱垮几亿家庭,才算是一个最深刻的醒悟。一位哲学家说过这一段话:夫妻之间最肮脏的东西,那就是经不起的色诱惑。一但出现这肮脏的外界诱骗,同时也标志家的倒台。一时之欢的悲欢离合,却毁坏了多少恩爱夫妻。警钟长鸣你不亏欠别人的良心,生活一定有良心善待你。真正老有所养是为儿女做好榜样的人,虽然一辈子平淡,但人生平安就是福。谁的子女也不希望父母走向吃喝嫖赌抽不归路,他们也盼着家和万事兴。不求大富大贵,但求家和健康。做为父母只要行的正,儿女们才是无犹豫的走向自己的事业。前辈积德造福后代,这才是人老后来福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