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已经离职的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补办,还可以补办吗?
离职证明应该在你办完交接手续离开公司的时候公司出具,如果丢了,需要办其他事,和原单位协商写个申请,让原单位补一份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离职证明丢失,原公司不存在了怎么办,怎样在就业局换档?
离职证明丢失,原公司不存在了,可以去社保局查询就业缴纳社保明细表,然后将打印后的社保清单开具盖章后视为证明材料,让社保局交换个人档案!
新公司如果需要本人调档,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员帮助办理调档手续,本人只要出具身份证和缴纳社保明细即可!
可以请原单位补一张。
目前单位需要当事人出具原来公司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
三、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与目前单位说明情况,或者当事人自己书面提出声明,由现在准备接纳的单位来处理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用于证明劳动者此时已经没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应该妥善保管离职证明。
但要是不慎将离职证明丢失的话,此时也是可以再让原单位给自己补开一张离职证明的。
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五年,个人劳动合同丢失,公司未经协商调岗,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个人劳动合同丢失,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所以劳动者和企业之间扔按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享有和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劳动者感觉手里没合同不踏实,可以向企业人事部门申请复印劳动合同并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方有效力)。如果企业人事部门不与复印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局监察部门反应,督促企业履行。由于劳动合同丢失并不影响劳动合同效力,所以,企业未经协商就调动劳动者岗位的,如果调动后的岗位条件明显低于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的,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存在明显违约行为,劳动者可以单方面主动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工作调动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赔偿。如果劳动者不愿解除劳动关系,还想让企业按劳动合同继续履约,那劳动者可以通过同企业协商或者申请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协调的方式使企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个矛盾体,如何在这个矛盾体中找到平衡点,是劳动者和企业都值得思考的问题,法律并不是这个平衡点,而是这个关系维系的最后保障。所以,在现实工作中,劳动者还是要从自身实际考虑,根据实际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维护好与企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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