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去哪里办(离婚去哪里办理手续)
上海人离婚是在任何一个区都可以办理还是户口所在地或婚姻注册的区办理?
不可以 不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去哪里办手续?
离婚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第一种,双方协商一致,协议离婚。两人一起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拟好的离婚协议(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很简便的。
男方是甘肃人,女方是河北人,结婚时户口双方均没有变动,结婚证在甘肃办理的,离婚证去哪里办,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能办理的。
第二种,双方要求诉讼离婚
这种情况一般是双方都想离婚,但是对诸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
到哪里起诉,分三种情况:
如果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回答供参考。
题主,你好!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你朋友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必须男女双方同时去,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如果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没有任何疑义,婚姻登记机关当场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几点:
1.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当事人可办理有效临时身份证后去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离婚登记。
3.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应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婚姻状况变更,比如,户口簿如果未载明婚姻状况,应变更为已婚后再办理离婚登记。
4.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结婚登记档案或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最后,每个地方婚姻登记的办理程序会有差异的,我建议题主咨询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希望我的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另外,2025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内,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所以,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的试点期间,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百年修得共枕眠,在一世能成夫妻也是不易的。离婚之前,想一想两人是不是非要走到这一步?有没有挽回的可能?
夫妻离婚,往往子女受害最深,孩子是夫妻离婚的牺牲品。尽管离婚后,父母仍然会疼爱自己的孩子,但谁也否认不了父母离婚,给孩子精神上的打击是巨大的,孩子普遍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这些孩子日后走上违法犯罪的、流入社会的机率要比正常家庭的孩子多得多,因此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夫妻双方都应该为此做出一些努力。
还有夫妻离婚,其父母受到的打击也很大,会给双方的父母带来无限的忧虑与牵挂。年轻人总认为夫妻关系不好,大不了就离婚,可是老年人不这样看问题,他们会认为离婚很不光彩,所以有的人子女离婚好几年了,可是他们对外仍然保密。夫妻离婚,双方的父母都会为自己子女以后的生活和下一步婚姻的处理增添忧愁,有的甚至忧虑成疾。
所以为了子女和父母,夫妻也要权衡一下利弊。当然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不适合在一起生活,那也只好离婚了。
离婚要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吗?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可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有: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在提起诉讼时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离婚和结婚证的办理地点怎么在一起,为什么不分开?
——确实是这样的,办理结婚证和离婚证的基本上都是在一起的,这样的布局应该是做了充分的考虑的吧!不应该是办公环境的问题,各地的机构都是这样布局的,至于合不合理,肯定是考量过的,一定有它的合理性和存在性,也一定有科学根据的。至于为什么这样布局我们不知道,不妨分析分析,看看有没有道理吧!
🌼告诉过来办理手续的人一定要慎重,结婚也好离婚也好一定要慎重,一定要想好,没有想好的再回去想想。不能随随便便的,说结婚家结婚,说离婚就离婚。不能儿戏。这是人生中的大事,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头脑发热,不能冲动行事。
💐💐起到一个反射的作用。来结婚的都是甜甜蜜蜜的,来离婚的都是吵吵闹闹的。来离婚的人当时过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也是甜甜蜜蜜,这就告诉了来结婚的人以后你们也会这样的。一定要冷静冷静。斟酌斟酌。这种的布局确实起到一定的作用,确实让一些过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思考思考。来这里不是玩游戏。
🌷🌷🌷告诉了你们一个故事。办理结婚证和和办理离婚手续的虽然只是一步之遥,这一步之遥,却发生了很多很多的故事,每一对情侣从结婚到离婚都是一个真实的,悲欢离合的故事,可能是一本是,一步电视连续剧,特狗血的连续剧。一部有喜剧而且还有悲剧的故事。从山盟海誓的爱情到老死不想往来的结局,结尾是痛苦的,是无奈的。
———不管是结婚的还是离婚的,刘居士送给你们一句话一定要记住了—————
……………结婚也好离婚也好一定要想好………………。
结婚和离婚虽然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但也有共同特征:
1.同属于婚姻登记;
2.同属于法定程序;
3.都是双方完全自愿的;
所以,本身就应该归一个部门管,在一个地方办。这没毛病。
感谢邀请回答,离婚和结婚证的办理地点,为什么在一起不分开,这个是国家安排的问题。
在哪里都一样,该办结婚证的就办结婚证,该离得就办离婚的,这不影响呀,结婚了就要好好的经营婚姻,不要走到离婚地步就可以。
离婚证和结婚征都在民政大厅办理,是让离婚的看看感受一下人家新婚夫妇办结婚证那种欢乐气氛,再加上办证工作人员耐心劝导也许两人不在执迷不悟非离婚不可。
现在的离婚率在逐渐增加,劝和不劝离是国家领导和民政工作人员的责任。这就是离婚和结婚证的办理地点在一起不分开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