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界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界定工伤)
因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你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因此,您可以以单位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请求支付补偿金。
“被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如果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是可以和他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履行通知义务并办理一定的手续,不能认为是自然解除,否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仍然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题主询问的情况,单位应该通知小李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否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你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公司还是劳动者?是解除合同的书写,还是递交方式?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最好是书面通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采用登报及快递方式达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能送达可以在用人单位公告,保留证据。(成都劳动争议工伤律师网:刘艳律师,从业十多年,经办案件上百起,编写中小学法制教育类图书《法制与禁毒》《禁毒教育读本》等三十余本)
我没有任何工作上的失误,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吗?
那你有违反公司制度么?
有时候员工习以为常的行为,却不知道已经违反公司制度了。比如入职时提供了虚假信息,在外兼职,公司电脑上做私事,泄漏公司机密,侵占公司物品等等。公司跟你解除合同总要给你一个具体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