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仲裁裁决部分事项不服怎么办
-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起诉,法院是重新审理还是只针对不服部分审理?
- 如果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处理?
- 劳动仲裁中我胜诉,现单位不服裁决起诉到法院,仲裁裁决书对于我还能否作为证据吗?如果能,可以证明什么?
- 我现在受了工伤,现在劳动仲裁的判决已经下来了,可是公司不服还要上诉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起诉,法院是重新审理还是只针对不服部分审理?
一、法院是否有偏袒只有您自己知道,您有证据可以投诉,关于你的诉讼请求不知是否是另外增加的,如果是另外增加的又不属于不可分的范畴则法院就可以不受理,你应该先仲裁才可以。
二、不服一审判决即可上诉,当然上诉你可以把你的诉讼请求写得清楚些,但不要超出仲裁请求的范围。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社保纠纷也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一审法院不予受理肯定是错的,可以上诉时候一并提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是要求社保机构支付保险金的纠纷则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如果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处理?
如果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单位对仲裁裁决中涉及国家劳动标准的部分或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部分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果单位对仲裁裁决的类型(终局裁决)有异议,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撤销该仲裁裁决。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对仲裁裁决的具体内容有异议,应首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仲裁裁决被认定为违法,才能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救济。
劳动仲裁中我胜诉,现单位不服裁决起诉到法院,仲裁裁决书对于我还能否作为证据吗?如果能,可以证明什么?
仲裁裁决书可作为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申请过劳动仲裁,还可以证明仲裁结果已经仲裁时对事实的认定。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
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我现在受了工伤,现在劳动仲裁的判决已经下来了,可是公司不服还要上诉怎么办?
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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