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与被害人的区别是什么[受害人与被害人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受害人是什么意思?
一般意义上遭受损失的人就是受害人。损失包括人身损失,也就是受到人身伤害。另外也包括财产损失。此外还有可能遭受的是精神损失。比如人格权,名誉权受到伤害。或者造成一定的精神痛苦。只要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就可以成为一般意义上的受害人。
请问:受害人,被害人,有什么区别?是不是说明人已经身亡?
被害人是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是诉讼参与人之一,也是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合法权益的人。在自诉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是自诉人,处于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处于原告地位。被害人不再是诉讼当事人,是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的一般诉讼参与人。而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被侵害人和受害人的区别?
被害人是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是诉讼参与人之一,也是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合法权益的人。
在自诉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是自诉人,处于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处于原告地位。
被害人不再是诉讼当事人,是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的一般诉讼参与人。而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在司法解释中,受害人和被害人有什么区别吗?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居于原告人地位。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一般来说,被害人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害人和受害人一样吗?
不一样。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而受害者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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