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离婚协议需要什么证件(到法院起诉离婚协议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
我大胆猜测,两人可能并不想离婚,尤其是男方,因为男人有时候并不想把自己心里的话说出来,就比如我老婆叫我认错,但是我心里其实是想认,但是我就觉得认错让我心里很不爽,很不舒服[黑线][黑线],记得有一次我本来心情就不好,然后我还是回家做了饭菜,我老婆在玩手机,可能她心情也不是很好,所以我做好饭,让她过来吃,但是她吃了2口就不吃了,还说很难吃,这一下我心里是非常生气的,但是我忍住了,我就问他想吃什么我去给她做,她说什么都不想吃,而且还摔了筷子,我当时就非常生气,我就把桌子上的饭菜盘全部扔到家里的墙上,她也被吓到了,因为我一般不生气的,后来她就自己走开了,我们持续了一周没有说话,后来我才知道她那几天身体不舒服,但是我还是没有去给她道歉,后来还是朋友到家里来慢慢给我们做工作,这才把事平息了,所以我就去钢铁直男型,就是心里认定不回去做的事一定不会去,做了也会很难受,所以通过这个例子,我觉得男方应该是还没有主动去认错,女方才用这种方式去威胁他,毕竟离婚过程还有冷静期嘛。如果预测对了,我是不是一个预测小神棍呢[抠鼻][抠鼻][抠鼻][抠鼻]
徐熙媛(大S)是中国台湾人,汪小菲则是中国大陆人,由于两人所有地法律不同,离婚过程比想象的要复杂。大S今次向台湾法院申请离婚,按流程,两人先要拿到离婚证书,再去办理公证,最后经海基会转海协会到北京生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大陆对台湾达成的调解笔录可提出许可执行,但不一定会承认台湾的判决或调解。
而大S选择在中国台湾法院申请离婚,则极有可能是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角度出发的,有新闻说,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对离婚的判决原则有区别,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两位女儿希箖儿及希玥平时随大S生活,中国台湾家事法庭倾向“手足不分离”,大S较易得到抚养权,而中国大陆较常判父母一人分一个小孩。财产分配两地亦有分别,台湾倾向分钱不分产,但大陆则是共同财产制,无论财产或债务都要向另一半分担。
所以,大S既有可能就是想争取两个女儿的“子女抚养权”,而选择在中国台湾的法院申请离婚。至于,财产则应该不是重点。
如果能协议离婚,干嘛要起诉离婚?能起诉离婚,说明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
离婚不仅涉及解除婚姻关系问题,还涉及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男女一般很难就财产和子女事宜达成共识,这就导致迟迟无法签订离婚协议。而能提出离婚,说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任何一方不愿共同生话,都可以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起诉离婚。
每个人的性格都不同,夫妻共同生活中难免产生磕磕绊绊,有些夫妻能够慢慢磨合 ;有些夫妻剑拔弩张,越看越不顺眼。无法磨合的关系最终会导致离婚收场,大S夫妻就是这种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真得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就是无耐之举,而起诉离婚也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大S夫妻已经结婚很多年了,孩子都有两个了,能离婚,表明夫妻确实无法共同生活了。现在就希望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能和和气气分手,公平分割共同财产,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