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夫妻离婚男孩子判给谁[夫妻离婚男孩会判给谁]
一般离婚如果是男孩会把孩子判给谁?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1、 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2、 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3、 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见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男方,这种情况女方需要承担孩子结婚、买房的费用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给男方,在法律意义上,你是孩子的母亲,血缘关系断不了,但是从法律角度上讲,你只要承担抚养孩子到18岁的费用,如果孩子16岁就辍学工作的话也可以抚养到16岁,至于孩子长大后结婚买房子,法律上讲你是不用承担的,除非你们夫妻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上有注明这一条,当然如果你经济能力很强的话,这些事都是小事,毕竟离婚时孩子是无辜的,已经对他造成很大的伤害。
女方也有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男丶女双方经济条件都可以就共同承担;男方条件好,女方条件差,女方不承担也可以;男方条件差,女方条件好,女方也可承担大部或全部。总之双方根据自己的情况协商解决,不要互相推诿,把儿子的婚事办好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都说男女平等,这会怎么了?离婚了把孩子扔给男人自己就可以水性杨花了?想啥了?除非孩子不是你生的,拿出来证据,不然大学以前所有费用一律平分。房子是男人婚前买的,女人自己走就行,不用等的别人赶你,如果房钱出了一半,拿回自己当时出的那一半就行。不想走?可以,如果是女人出轨,给男方足够的买房钱,自然可以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不过没见过结婚女人买房的。所以,房子婚前买,即便离婚,和她没半毛钱关系。抚养费她逃不掉的,不给,直接走法律程序。
这样看当初离婚时是怎么约定的来看。
如果当初约定女方不用承担孩子的任何费用,女方可以不用承担,这种情况一般是男方提出离婚而女方不太愿意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既然是男方提出离婚,那为了早点和女方离婚,一般都会把离婚条件降低,为的就是和女方早点断个干净,即使孩子跟着自己,哪怕自己负担比较大,只要能和女方早点离婚也无所谓。
如果当初约定了需要负担孩子的费用,那作为女方,理应承担孩子相应的费用,这种情况一般是女方提出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女方可能出于男方过错而提出离婚,无奈男方死活不肯,最后女方不得已做出妥协,将孩子交由男方来抚养,并做出约定,孩子的抚养费用自己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作为女方来讲,既然约定了,那就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不管当初男方多么伤了自己,毕竟孩子是自己亲生的,也是无辜的,抚养自己的孩子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其实不管当初约没约定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来说,孩子没有成年,按照法律规定,另一方都应该承担孩子相应的抚养费用,既是义务,也是责任。同样,如果孩子成年了,按照法律规定,那另一方按理说也没有责任和义务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但出于伦理道德自己多少都应该承担一点,即使自己没有这方面的承担能力,起码要有那份心,毕竟是自己的骨肉,不管孩子将来尽不尽孝,自己起码要做到问心无愧。
总之,既然夫妻离婚了,彼此之间也就没什么法律上的关系了,但毕竟彼此之间还有共同的孩子,不管另一方有没有条件,起码尽可能的有钱出点钱,有力出力,想方设法共同把自己的孩子抚养长大还是比较重要的,毕竟血浓于水。
我中年已婚,有孩子,准备离婚娶一个离过婚女人(她有一男孩但判给了男方),会幸福吗?
我鄙视你们两个,没有责任心的人,走在一起,只能是呵呵……
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姻。但是我还是觉得你离婚合适。既然你是为追求你伟大的爱情,那就请自觉地净身出户吧,把房子,孩子,财产留给老婆孩子,再怎说,你也是过错方,安顿好老婆孩子并不过分吧?
然后呢,轰轰烈烈的爱一场,过你如花美眷的生活,从头再来,再奋斗个房子,车子,生个一儿半女,等你俩成六十老头老太时,有一个小学或初中的儿女,老来得子,一家三口走出去,多有面子!不过,象你俩这种为满足自己私欲不要孩子的人,估计,再生个老来子女,也是祸祸了孩子!算了吧!
你俩就好好过二人世界,老了老了,众叛亲离没人理了,自我了结就得了!这样就可以遇一人终老了!为了真爱,值!
我中年巳婚,有孩子,准备离婚娶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她有一个男孩判给男方)会幸福吗,关于这个问题,怎么说呢,你们夫妻感情不好,不想生活在一起,你们夫妻可能都不信任,对孩子难道没有影响,不想为了孩子,什么都不管了,你们夫妻感情可能早就出现了问题,只是没有明说,只是想着自己,对感情都是不负责的,有可能你们夫妻早就都出轨了,所以你在未离婚前就找好了新的女人,而且还开讲,这表现得你很有底气,想着当马上就可以过新的生活了,其实老婆还是结发夫妻好,孩子是你们共同结晶,这样对他们是不公平的,二婚就能过得好,也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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