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申请工伤鉴定材料可以吗
工伤鉴定做了三年还能不能重新鉴定?
不可以!
工伤鉴定做了三年,再查是不可以的!因为已经过了鉴定时效期!
工伤鉴定时限是:用人单位申请鉴定,时效为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鉴定,时效为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如果超过了时间,就不可以做鉴定了。
申请伤残鉴定后,可不可以再做工伤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遗症属于评定伤残等级因素,已经在鉴定时考虑,不可以为此再另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4.1判断依据
4.1.1综合判定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工伤认定可以申请两次吗?
已经认定为工伤后,是否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若已经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其确认的停工留薪期(即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限)是多长,如已超过了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则需要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继续治疗鉴定(即延长医疗终结期),经专家确认作出同意需要延长医疗终结期的结论后,二次手术及相关的治疗费用才能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报销(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社保),不然要由个人负责承担。
若未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尽快申请鉴定并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专家陈述清楚自身的病情、需要二次手术的情况及提供相应的病历资料、证明,拿到鉴定结论后再进行二次手术治疗,确保费用能够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劳动能力鉴定及继续治疗鉴定可咨询人社部门热线电话:12333。
申请司法鉴定了,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吗?
申请司法鉴定后,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两个不同的鉴定程序,分别服务于不同的目的。
工伤认定主要是对工伤事故进行性质认定,确认职工在工作中遭受的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通常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伤残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以便确定工伤赔偿的标准。伤残鉴定的申请主体也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伤残鉴定依据工伤认定结果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进行。
司法鉴定则是对特定事项进行专业性评估,为司法诉讼提供依据。司法鉴定的申请主体通常是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综上所述,在申请司法鉴定的同时,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这三个鉴定程序各自独立,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并不会影响司法鉴定进程。但在实际操作中,请确保遵循相关规定,按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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