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被驳回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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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抗诉被驳回后不服怎么办?
没办法了
抗诉被驳回后,只能服判息诉,退一步海阔天空。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两级法院审理,仍不服又申请再审,经法院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再审的条件又被驳回。还不服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经检察院审查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又被驳回。一个案件经过了两级法院审理,又经过了一级法院的申请再审审查和检察院申请抗诉审查。穷尽了所有的司法程序。还是不服的话,只能反思一下自己的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退一步海阁天空。
如果你对行政抗诉结果有异议,可以继续进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的诉讼活动。
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自收到行政所作出的决定书之日起算。如果该期限已过,应当考虑是否还有其他救济途径。
在进行行政诉讼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费用和风险。如果判决结果不利于你,你可能需要遵守法院的决定,或者承担额外的代价。
因此,在不服行政抗诉结果并继续进行行政诉讼之前,建议你先咨询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充分了解各种法律程序和风险,做好充分的准备。
行政诉讼案件,到高院申请再审驳回后,还有什么救济渠道?
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向省高院申诉申请再审被驳回后,该案依然处于二审的生效判决状态,是可以依此规定向同级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检察院将对整个案卷进行审察以确定是否提起抗诉,省高检当然是会知道你在省高院申诉的情况的。你应当实事求是,以避免造成反感。供您参考!首先高院再审申请,驳回的几率是百分之80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可以到同级检察院进行抗诉。抗诉申请的几率更低,被驳回的几率是百分之90/所以有类似的事情,最好找专业的做再审的律师去做。这不是一般的律师可以操作的了得,别耽误了最佳时期,和失去了翻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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