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标准是多少
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赔偿2N还是N+1?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视情况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当然了,如果是因为员工问题造成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不用进行赔偿的。
具体来看,在劳动者本身并无过错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合法合规,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是给N+1的。
而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解除理由不合法或解除流程不合法,则可以判断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获得2N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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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n+1计算标准?
N+1赔偿,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计算,N是指工作时间,而+1是指多赔偿一个月。例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3年,赔偿标准是3+1,即赔偿4个月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局有责任吗?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公司自己内部管理问题,与社保局无关,社保局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据法定程序可以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也是社保局的下属机构。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但职工近一年来,只发最低生活费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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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应该按照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同时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因此,上述问题中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该分段计算,即劳动者在2008年前的工作年限应该按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应该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因此你不用担心,肯定不能按最低生活费来计算,否则,就是不合法。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依法维权。
三、法律链接🔗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是按照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工资本身未足额支付,你可以按照足额支付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并要求补足工资差额。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你主张工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就扣工资合法进行举证,举证不能,你就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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