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注册商标店招是否侵权
商标被人家店招侵权怎么计算索赔?
商标被人家店招侵权的索赔计算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损失赔偿:根据被侵权方的损失程度,计算实际损失,包括销售额的损失、盈利的损失、声誉和商誉的损失等。
2. 普通赔偿金:对侵权行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以侵权商品销售额作为计算基础,根据侵权商品的性质、数量、销售期限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赔偿。
3. 惩罚性赔偿金:对严重侵权行为给予额外的惩罚性赔偿,以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一般是在普通赔偿金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增加。
4. 追偿费用:包括起诉费、律师费等,用于补偿因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索赔计算的具体方式需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虑和计算。
我拥有第35类商标,如果别人用我注册的来做店招,我是不是可以告他?
能不能主张权利,那要看你35类注册的具体服务项目。如果别人只是针对自己产品的销售专卖,且已经拥有了产品注册商标,店招打出来和你商标一样的名字也是没问题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35类虽然是很多商标都需要注册保护的一类,侧重于销售宣传服务。但并不是表示你拥有了35类商标就可以完全对抗别人的店招使用,还是要看具体的产品或者服务。
如果你不是从事广告或者销售服务类行业,35类商标对于你价值不大,有可能你是被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给忽悠了。
第35类商标是属于服务商标,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务、招贴、菜单、登记证、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及其他与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商标使用于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包括汇款单据、发票、发货单、提供服务的协议等。
至于侵权,要看对方是不是相同的商标使用在你申请的项目上。
第三十五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在于: ⑴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⑵对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业职能的管理进行帮助; 以及由广告部门为各种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服务,旨在通过各种传播方式向公众进行广告宣传。 本类尤其包括:——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看到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道批发商店通过邮购目录或电子媒版介提供,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有关注册、抄录、写作、编篡、或者书面通讯及记录系统化,以及编篡数学或者统计资料的服务; ——广告单位的服务,以及直接或邮寄散发说明书或者样品的服务;本类可涉及有关其他服务的广告,如银行借贷或无线电广告服权务。 本类尤其不包括:——与工商企业的经营或者管理无直接关系的估价和编写工程师报告的服务。
第35类商标的核心是服务行业的识别保护,无关实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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