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强制执行的方式是哪些
强制执行与普通执行有区别吗区别是什么?
有区别:
1、普通执行是自觉执行,强制执行是被动执行;
2、普通执行在前,强制执行在后,有了普通执行,不需要强制执行,没普通执行是强制执行的条件;
3、从执行主体看,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为人民法院但在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是行政机关,与民事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不同;
4、从执行依据看,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是行政处理决定,即使在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其执行依据也是行政处理决定,而民事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等法律文书;
5、从执行对象看,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比较广泛,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和人身,而民事强制的对象仅限于物;
6、从执行结果看,行政强制执行不存在执行和解,只能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民事强制执行则可以执行和解。
7、从主体来看:申请执行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决定适用强制执行的程序和措施。
8、从法律效果来看:申请执行只是申请人向法院已提交的保护自身利益的申请。强制执行则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做出的有效方法来保证申请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呢?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强制履行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行政命令和行政决定等规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多种,例如:罚款、拘留、扣押、查封、拆除等。这些强制执行方式都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在实际应用中,行政强制执行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执行过程合法、公正和有效。
1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多种2 首先,行政强制执行可以采取罚款的方式,即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经济处罚,以达到强制执行的目的。
此举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促使违法行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
3 其次,行政强制执行还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拆除等措施。
通过对违法行为主体的财产或物品进行限制或剥夺,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或消除违法行为。
4 此外,行政强制执行还可以采取行政拘留、吊销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手段。
通过对违法行为主体的人身自由、经营权益等进行限制或剥夺,迫使其改正违法行为。
5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多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以确保行政法律的有效实施。
不属于强制执行的方式是?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执行法》当中规定的强制执行的方法外,其他方法都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法律上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是划拨存款,拍卖,恢复原状,拍卖或扣押场所设施等。所以,类似于行政拘留和警告等就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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