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物业费纠纷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怎样打赢物业费官司?有何法律依据?
如果和物业产生物业费官司,业主打不赢官司。无论业主有多少“证据”,一般情况下法官不予采信。
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打的是“物业费官司”!而不是物业公司所谓不做为官司。许多业主搜集到的是所谓物业不做为!而非业主拒交物业费有力证据!
业主对法律的理解是不专业主的!物业公司所指派律师是专业的,他们熟知法律。
如果这些律师因为法律问题,在业主面前输掉官司,请问物业公司老板会付款给律师们吗?如果物业公司在某些方面自知理亏!它们物业公司敢随便起诉业主吗?
有业主拒交物业收费,彰显自己的对物业公司否定!这里要说一句,业主不交物业费,不会得到法官支持。
我们从头捋一捋,当初你买房时所签定购房合同,就包含物业公司收费以及收费价格,这就为你以后收房交费典定基础。虽然前期物业收费合同时效只有二年,但是小区二年时间内,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前期物业合同会自动“续转”!小区二年内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签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合同,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已经成为法律你必须缴纳物业收费。也成为法官判断依据。
如果小区物业收费,和小区物业服务存在重大问题,那就需要更多业主参与自己的维权当中。如果一个小区大多数业主都不参与,单凭几个业主以拒交物业费进行所谓“维权”,既不可取也绝无成功的可能。摆在拒交物业费业主面前只有二个条件:1、成立业主委员会。
2、让大多数业主团结起来,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实中许多部门有偏有物业公司的倾向,不管合同是否有效,断章处理的多。我认为不管你一个或两个业主不同意,只要你要其承担责任,就存在侵权嫌疑。尽管物业法规规能满足几分之几的人数就怎祥怎样,但这与代表公共权力或利益是有区别的,不能拿来与之对比,除非不用其交费用,否则很难讲清不是侵权。
只要找出物业不做为证剧,少交或不交物业费,让物业告,首先、广告费那去了,二、停车位费为啥物业收,那是业主的地,三、原有的设施设设备不维修,私增其它设施收费,四、物业用房出租,随意改变绿化面积,树种,员工从业人数,与协定人数少,等,都是不交物业的理由!但要有图片,文字,影像为证,让物业把所有侵权收费返还业主,否则不交让物业费,
业主买房与房开进行交易,物业公司就崩出来,无本万利,空手套白狼,强买强卖,旱涝保收,物业条例违背了很多法律,违背了宪法关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违背了<反垄断法>、<公正交易法>、<中华人民消费权益法>,真不知道物业是怎么出炉的?
想完全打赢,很难!因为类似案例几乎全以业主败诉而告终。
想部分打赢,就是说,达到了少交物业费的目的,这也很难,你要有大量的证据为依托,这些证据还要被法院采纳。
物业费官司,严谨的说,就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已判结的案例来看,那些以业主一方胜诉而告终的,都是比较特殊的,或者该业主是法律专业人士,能抓住物业方诉讼过程中的重大失误(举证证据、诉讼程序等等)。
而对于绝大多数业主来说,由于法律知识的不足,诉讼经验的欠缺,你很难与物业公司委托的专业法律顾问相抗衡。
这里再提几个诉讼中的建议,仅供参考。
一、质疑合同的无效性。
凡物业起诉业主物业费,必须要提交《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为没有合同,就不存在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如果是前期合同,你可以质疑其“未经招投标程序”而签订,属于无效。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如果是物业服务合同,你可以质疑该合同未经业主大会决议通过,属于无效。
《物权法》规定:选聘物业公司;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二、质疑物业公司起诉未经过“业委会督促程序”或者“书面催交程序”
就是说,物业公司在起诉业主之前,应先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条例》规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委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公司应先“书面催缴”。
高法《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请求业主支付的,应予支持。
三、质疑物业公司收费的合法性。
要求物业公司提交收费许可,及在物价部门报备的备案证明。若其不能提交,则说明其无合法的收费许可,要求驳回其起诉。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法院执行物业费纠纷案件的程序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