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院执行费用谁来承担
被执行人不交执行费的后果?
答:被执行人不交执行费要承担法律后果。收取执行费是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个案件必须收取,收交后上交国库,如不交执行费进行抗拒交费不执行,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必要时对这种抗拒的行为进行司法行政拘留,促使其履行交费义务。
继续申请强制执行。还可要求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对于不能强制执行的,法院一旦发现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执行。在行政法上,拒交罚款要按日加处千分之三的罚金,虽然强制执行不在此类,不过法院可以参照此标准执行。如果你觉得判决不公的话:在执行阶段,判决已经生效,虽然不能再通过上诉等程序进行救济,但是可以通过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俗称再审)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事赔偿被执行人要不要承担执行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
(一)罚金、没收财产;
(二)责令退赔;
(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四)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
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及有关司法解释没有相应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刑事赔偿被执行人在因人民法院执行阶段产生执行费用,根据民事执行的规定被执行人是应当承担被执行阶段有关执行产生的费用的。如果因对执行费用的合理性数额有疑问,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正常提出意见和查询请求。
民事诉讼五万元的执行费是多少?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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