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交通事故中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引起的偏瘫,赔偿损失从哪些方面?
你好,《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都有哪些车辆损坏赔偿?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30%的责任,要赔偿什么?有哪些项目?
你好,感谢邀请。
交通事故承担30%责任,属于次责,需要分交强险和三者险两种情况来说。
首先,交强险是赔付第三者的首要险种,只要是交警判定有责,则按照交强险分项赔偿标准赔偿,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共计12.2万元,超出对应项限额要使用三者险补充赔付。
其次,三者险保额是车主投保自主选择,有30万、50万、100万、150万、200万不等,不分财产和医疗、死亡伤残,都在整体保额范围内,但具体赔偿金额以承担责任比例分担。主责承担70%赔偿比例,次责承担30%,同责承担50%。
举个例子,发生事故负主责,对方财产损失5000元,则交强险赔付2000元,剩余3000元使用三者险赔付,按照责任比例承担70%,赔偿2100元,剩余900元需要第三者自行承担。
上述是以财产损失来说,单涉及人伤也是按照此分担比例计算。
最后,说一下当涉及人伤时会产生的医疗费用项目都有哪些?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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