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营养费多少天后可以不用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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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怎么结算?
有人伤的情况下,伤者是可以主张营养费和误工费的。
一般有人伤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如下项目:
1、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住院);
2、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残疾补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情况下);
3、精神抚慰金(伤残情况下)、财产损失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以上项目必须是必要的合理的项目和金额,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如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
误工费用赔偿,一般需要提供误工(漏发工资)证明、在职证明、事故前不低于六个月的工资流水、完税证明。并且有误工事实(如医嘱,住院记录),以及以上材料,才可赔偿。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营养期有什么规定?
需要做营养期鉴定。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时一般都可以要求同时做三期鉴定,也就是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然后根据鉴定出来的营养期天数,索要营养费。如果没做三期鉴定,要看医生在出院小结上是否写明需要加强营养。如果医生没写,那就要不到营养费。如果医生写了可以酌情考虑给予营养费,具体多长时间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了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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