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流程是什么
民事案件纠错是怎么样的程序?
法官判案有几个是以事实依据在判案,都是谁有钱有权谁的依据就是对的,依法制国法院应该是基础,让百姓相信法院就是相信党和国家,但现在百姓有事就上访也不去法院,这是为什么,因为不相信法院,法院只是法官敛财的地方,合法的抢劫犯,欺压百姓的地方,出了名的有钱有权可以去,没钱没权别进去!
民事案件纠错,主要通过再审程序纠正。
根据个人理解和经验,
1.六个月以内,可以直接写再审申请书,交法院,申请再审。
2.超过六个月,如果有新证据,可以从发现或找到新证据之日起计算,是否在六个月之内,如果6个月内,直接写再审申请书,交法院。如果找到新证据之日起也超过6个月,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提审,或者申请检察院抗诉,一般来说,法院依职权提审的可行性较小,检察院抗诉的可行性比较大。
3.民事纠错的根本目的是纠正原判决的错误,需要有理有据的指出错误,有证据证实事实的真相。
另外,再审程序非常严格,从再审申请书开始,一定要妥善处理,特别重视再审申请书的重要性。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度,也就是经过一审,当事人如果对案件结果不满意,可以上诉,走二审程序。二审就是终审,判决下来之后就不能再上诉了。这时候如果发现一审二审中有明显的错误,那就开始启动再审,也就是普通老百姓理解的民事案件纠错程序。
启动再审有三种途径:
一、人民法院启动再审 这个是法院院长提出申请或者最高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 这个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 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或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申请法院委托对监控视频资料(一分钟左右)作司法鉴定是全面的鉴定,但司法鉴定所7个月时间出鉴定结果只作了其中一项,其余的腻猜,后要求在同一司法鉴定所作补充鉴定又是7个月了还不出结果,这样的鉴定最后出的结果若对委托当事人不利且不服该怎么办?@甘肃法制报
实际进入纠错程序很难。程序是法院方面申诉,检察院民行受理后向法院抗拆,不一定能纠正。途径就这两条。非正常程序有,媒体曝光,党委,人大监察委等介入。非访竽等?总之,看着有路,却难走,几乎无路。你看看那些得以纠正的冤假错案,就会领悟。说实话,事小,认了吧,别再浪费精力了,划不来。
什么是民事官司简易程序?法院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就转为普通程序了,该怎么办?
其实,这是个算数的问题,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三个月内能审结的案件,适用的就是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审判人员就是一个法官,称之为“独任审理”。无论是判决了还是调解形式结束此案,原告立案时缴纳的费用都只收一半,另一半退还原告本人。如果是普通程序,那么就“复杂了”,首先是时间超过三个月了,审判人员从一个变成了三个人0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此案,规定是六个月结案。诉讼费一般由被告承担。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在三个月结案,在宣判前,法院会再开一次庭。告知改为普通程序,并告诉你合议庭组成人员。否则的话,败诉一方如果以程序违法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就会发回基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所以,如你说的偷着改成普通程序是不可能的,法官都具有法律意识,不会让当事人钻空子的。看看,这是不数字多了一些?
合并审理的庭审程序是怎样?
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 合并审理的法律手续 由于诉讼与审理、流程控制、结案归档、司法统计的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应坚持一个原则:立审一致、一案一号。
1、立案时并案或者在流程表上标注系列案件。对于符合法定应当合并审理或者并案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分别起诉的,立案庭应当作为一个案件编立案号;对于符合可以合并审理的案件,尽可能依当事人的起诉分别立案并连续编号,并在案件流程信息表上标注“系列”案件,以便进入审理程序后业务庭决定是否合并审理(即合一开庭)。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直接向审判庭提起合并之诉的,审判庭依法并案审理或者决定并案审理的,应先由立案庭将其并入原来已经受理的案件,并向当事人出具相关的法律手续。
2、决定合并审理的,应书面通知当事人。依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普通共同诉讼案件合一开庭的,还应有当事人同意合并的材料。值得注意的是,业务庭不得将所合并的案件随意并案合一判决,如确有必要应于开庭前通知立案庭销号后并案。以防“打包”判决书(一份判决上列数个字号)的出现。
民事起诉流程及费用一般多少钱,先交还是后交?
一、民事诉讼的主要流程有:
1、原告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通知交费;向被告送达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3、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调解或判决。
4、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5、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具体诉讼费用的交纳。
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和诉讼标的金额来确定的,具体标准应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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