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征收后未拆如何处置
如果不拆除,2025年开始,农村和城市地区的老房子怎么办?
政府把过于小的、不连片的零散住户劝拆,户数多、有历史特色的村庄尽量保留!
鼓励城里人到这里购买老房,政府提出购买后的整改方式!把老旧房按农村特色(如微派建筑)让农村换然一新!国家发展再好,也要有城乡农村,我国又有这么多的土地和农民!保护农民和保护好土地同等重要!
把不强拆、建特色提上政府改变新农村建设的日程和工作重点!让旧貌变新颜,农村有人来、有人住,一句话:富裕美丽的新农村是特色中国必不可少的风景!!
这个问题似乎问得不是很明确?只能进行一般性分析:
1.农村的老房子,在宅基地上建的,经过乡镇一级审批的,取得土地使用权建房的,有房产证。合理合法,除非结构安全问题,你自己审请拆除重建,谁也无权干涉你。
2.如果是城市规划范围扩大,你的老房子成了“城中村”,随着政府规划,城中村会纳入统一规划改造项目:有的规划连片成了住宅区,有的改成商贸街,也有的成了市政配套项目。城市不可能永远留下个“疮疤”,不闻不问。你耐心等到拆迁,会按照相关拆迁政策,给你相应面积的新房,或按货币拆迁,异地按排住房。城中村往往靠拆迁发了一笔财。
3.至于城市本身的老房子,有老公房,房改房,老旧小区住房等,因为2000年前建的住宅,基本上都是预应力空心板,砖混结构,甚至有空斗墙,结构整体连接性能差,不防震抗震。随着房龄增大,凡已经使用五十年,或设计文件没有明确合理使用年限的,应该进行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是危房的拆除重建!留着使用的,以后每五年再检测一次,观察使用。要注意安全,尤其要防止地震,台风等较大自然灾害。最终也是拆除重建一条路!
这这种情况下说点个人见解看看,不对的地方欢迎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没有现成的摸式,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改革永远在路上,有点像增广贤文上面说的:人情如纸张张薄,是事如棋局局新的感觉。
题目上说把农村和城市上的老房子拆了还原土地资源,在城市当中可以做,但在农村不可以用一刀切,在城市就目前为止还有许多的老城区里面的棚户区改造尚未完成,里面还是住的满满的人,新小区房子🏠又那么的贵,说拆除就拆除可能有点不太现实吧?
现在的中国全面发展旅游事业,大有向农村渗透的趋势,明山明水都被利用,农村的老房子能拆的都被拆了改建成了农家乐招待游客,没有经济条件的无法改变的老房子还得住人,还是要靠劳动来养活自己和家人,不是像在纸上写写画画那么简单的事,
再说了,农村的人在家里有山有地有水,只要不懒,生活保障还是能过得去的,农村一个人一个月只要五百块钱生活费就能抵城市人口一个人一个月五千块钱生活费用,在过去家家户户都喂猪,鸡,鹅鸭,存菜园子,山上有柴,除了买点米,其他的事自己都能解决,而且吃的都是天然无公害的食品。
而城市人就比不上农村人了除了空气不花钱买,开开门来油盐柴米酱醋茶,哪一样不买行吗?水都要买。
所以说,干任何一件事情都得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你住在什么地方就得利用当地资源,举一个简单例子吧,为什么西藏干旱,内地水涝?为什么沿海发达而甘肃,西藏,青海贫困?
再来说说把农村人口集中起来干嘛?是便于管理还是把他们都养起来?看看城市那些跳广场舞大妈大爷们,看起来好像悠哉悠哉,现在成了什么样子,扰民啊!而农村的老年人六七十岁照样自食其力,个个身体钢钢的!希望小编出这道题只是个假设题,可别当真啊。
农村和城市的老房子在某些方面对一部分人是个鸡肋,卖不出去,租不上价,改建怕拆迁。比如本人在市中心区有一套民房,占地面积85平米,位置极佳,紧靠风景区,就是不朝阳,原因是该房子与前排朝南距离近三米,前边邻居的四层小楼把阳光全部遮盖了,就连晒个衣服必须到三楼顶,本人年龄大了,一到冬天腰腿疼,在阴暗房子里格外严重。想卖卖不出去,一是只有准建证没有房产证算小产权,二是这个区域属于城中村改造工程在逐步拆迁,由于先前拆迁不顺利,造成了烂尾楼,没有拆的房子没有人敢买。
该房子宅基地是九二年从近郊买的,当年的乡政府有权审批村委会卖非耕地给市民建房,当初办房产证很容易,每平方米需要交税费20元,民房二层楼合法,大致需要出4000元,因为盖房子欠债多就想等一等,这一等就是5年,5年后原来的城建局分成了三个局,土地局,城建局,房管局,三个部门各收各的费,总数大约需要乙万元左右,我和邻居们都放弃了办房产证,手里拿着乡村组基层三级组织批的《准建证》,等等看。这一等政策变了,住房商品化,单位个人都不准购地建住房,九八年以后城市居民不能在郊区买宅基地,近郊停办房产证。
该村的大多数人都在附近小区买了商品房,旧房子租给外县进城的做小生意和打工的,拆迁年年开会,15年了仍没有进展,真的不知道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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