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证据法律(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法律效力)

法律知识 2025-06-29 1
电子邮件证据法律说明:
  1. 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如何在法庭上举证?
  2. QQ邮箱互发的邮件内容能作为法庭依据吗?
  3. 电子邮件不能作为证据吗?

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如何在法庭上举证?

这些东西只能作为辅助证据,所谓辅助证据只能用来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所以想要拿他们来作为证据,首先要保留其完整性、系统性,越全越好。其次要注意保密,不要让对方知道,而采取反制措施。其他没什么,希望你一切顺利。

一、微信证据

微信中的文字部分,可以直接截屏,作为文字证据提供。

微信中的语音部分,如果内容比较多,最好将语音内容转换为文字,并经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语音部分内容不多,可以由自己转换成文字并向法庭提交。

目前北京的大多数法院是接受上述提交证据的方式的。

二、电子邮件证据

打印电子邮件的页面作为作为文字证据提交。如果邮件中有附件,应当将附件的内容也打印出来作为证据提交。

三、手机短信证据

对于手机短信,可以直接截屏,作为文字证据提供。

注意事项:

1、开庭时,需要打开微信、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当庭核对。

2、如果微信中的内容很多,最好进行公证(包括把语音部分转换成文字),否则开庭时质证时一是耽误时间,二会手忙脚乱。

3、提交的微信和手机短信内容要包括双方的谈话内容,对一个谈话主题要有连续的内容。

4、电子邮件要有双方往来的内容。

方法一 使用纸质、光盘等介质固定,待到法庭上完整演绎,考虑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证明力相对低点,最好与其他证据补强使用。

方法二 公证也是固定的好方法之一。

方法三 (不讲)

QQ邮箱互发的邮件内容能作为法庭依据吗?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1书证2物证3试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你所说的QQ聊天记录应该属于视听资料的范畴,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需要法院查证属实,符合“三性”即客观性真实性关联性,方可作为证据认定。刑事案件中视听资料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也是需要按照证据规则,由法院予以确认作为定案依据。

将电子邮件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能够证明邮件的收件人是现实社会中的某人或某企业的人。

2.如果双方关于某交易或某事项的沟通、确定,仅有邮件,邮件(可能是一封,也可能是几封)的内容能够证明双方最终确定的一致的意思表示。

3.不能排除对自己不利的邮件内容。也就说,如果你仅提交对自己有利的邮件内容,而对方拿出了邮件中对你不利的内容,那么你提供的邮件虽然仍然叫证据,但其对你的主张没有证明力。

4. 如果有多封邮件,那么邮件的内容能够相互佐证。

5.邮件的内容不应与其他证据如书面证据证明的事实相互矛盾。

如果电子邮件不能满足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其就缺乏证据的证明力,就会得不到法院支持。

向法庭提供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时,可以直接打印相关的电子邮件的页面及附件作为证据提交,开庭时法官会要求打开电子邮件链接进行核对。

但也可能有法院要求对电子邮件进行公证,这要提前询问法官。

电子邮件不能作为证据吗?

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

电子邮件证据具有脆弱性,很容易被删除、篡改,这给证据的分析判断带来一定困难。但根据最新发展的计算机技术,任何被删除、篡改的电子邮件证据都能够通过技术手段找到痕迹并加以分析认定和恢复,这无疑极大地增强了它的证据效力。

一般来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庭到场调取或在公证处监督之下调取,并制作成公证书予以提交的电子邮件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实践中,随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也可以采取法庭现场演示的办法,由证据各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直接访问服务器进行确认和核实,进而加以采纳。但是,在认定电子邮件证据时,还是应尽可能地排除疑点,确保证据有效。

当事人任何一方对电子邮件收发人及内容无异议的,应当对其证据效力加以认定。当事人任何一方对电子邮件收发人或者内容有异议的,要利用技术手段对来源、内容进行审查,并要辅以其他证据来证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