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诉讼
- 分期付款前两期未付可以诉吗?
- 民事调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再起诉吗?
- 协议并结案后不履行是应申请恢复执行还是另行起诉?
- 达成和解协议并结案后不履行是应申请恢复执行还是另行起诉?
- 民间借贷达成和解协议,但借款人没有履行和解协议,可以重起诉吗?有何依据?
分期付款前两期未付可以诉吗?
可以,对方未履行分期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就未到期的债务一起起诉。对方未履行分期还款义务的,构成预期违约,即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虽然没有直接损害债权人的现实债权,但却侵害了债权人的期待债权,债权人有权要求解除该还款协议或合同,要求债务人一次性还款。
民事调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再起诉吗?
民事调解后,对方不履行,是否再起诉,要看你的案件是如何结案的。
如果通过法官调解后,你与对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后,你撤诉,那么,如果对方不履行,你需要再起诉。
如果通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以此制作民事调解书,那么调解书就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你当然可以申请执行,不需要再另行起诉。
1、不能再次起诉,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进一步加强执行措施;
2、你们可以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尽量查找对方的财产线索,有利于你们的债权实现。
法院对案件的调解,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之后,法院是以出具调解书作为结案标志的。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对方如果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内容,你可以直接拿着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并结案后不履行是应申请恢复执行还是另行起诉?
只能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不能重新起诉。
执行和解,指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一个活动。和解,既可以是一方自愿放弃一部分或全部权利,也可以是一方满足另一方的要求,还可以是双方都作一些让步。和解协议,必须由法院执行人员记入笔录,由双方签名或盖章,才能生效并执行。不然的话,就是无效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八条 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达成和解协议并结案后不履行是应申请恢复执行还是另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中规定执行不得调解,只能适用当事人和解,和解协议可以暂缓执行,但是不能执行和解协议,同一问题也不可以再诉。按你的情况1、你可以请求法院继续执行生效的判决书,要求他给你退还土地。2、就土地这一年来发生的孳息问题,你可以就用益物权重新提起诉讼。3、就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能再诉了。
民间借贷达成和解协议,但借款人没有履行和解协议,可以重起诉吗?有何依据?
谢邀。
民间借贷达成和解协议,但借款人没有履行和解协议,可以重起诉吗?有何依据?
这个不是多大的问题,主要看和解协议达成的时间点来判断。若双方的民间借贷纠纷尚未经过法院审理判决,那双方之间达成的私下的和解是有法律效力的。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并没有问题。但是,这个时候双方的权利义务就需要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来确定。
若该纠纷已经法院判决,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这个时候属于执行和解的范畴。对于在执行阶段达成的和解,在对方没有履行和解协议内容时,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即可。否则重复诉讼只会给自己带来额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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