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债务纠纷该怎么处理
民事借贷纠纷,借款人不归还欠款怎么办?有什么好办法吗?
建议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你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1、是在2015年10月之前出借的还是在10月之后出借的,若是在2015年10月之前出借的,那在2015年10月之后是否向借款人主张过还款及是否有相关的催款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
2、是否有借条或欠条,借条是否约定还款期限。
3、是否有转账凭证凭证。
山西山竹律师事务所 一次握手 负责到底
题主肯定后悔把钱借出去了!作为法律工作者,我说说我的看法:
第一:民事借贷,风险自担!当初借款时就应当知晓风险,但同时需要防范风险,比如财产调查,资信调查,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人担保。
第二:借款人跑了,是哪些人告诉你“就这样?”你完全可以诉讼,保全,尽可能避免损失。即保住诉讼时效,同时有了生效裁判,随时可以强制执行。关于如何强制执行,不再重复。
第三:不要悲观,也许你的朋友确有难处!你能把七十万借给他,肯定是对他有了解的!
管理社会秩序一定要有规则,社会上贫困人群需要受到社会的关爱!承担此责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慈善组织,他们应该有所作为!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但是,社会的经济秩序是不允许受贫、富等因素的影响、约制和左右,否则,社会文明、经营环境必然恶化!
民事纠纷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一)和解 (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
关于民事债务纠纷对方反复上诉,怎么办?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对方针对一审上诉也只能一次。
一、民事债务属于民法中民间借贷的案由,如果对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15日内提出上诉。
1、如果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那么这个案子就终审结束,判决书也就发生效力了。如果对方仍然不服,就只能申请再审了,需要到相关法院申请,但是,对方申请再审的是不影响法院对判决的执行的。
2、如果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一审法院有程序违法等事由,一般会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就又回到一审法院,并且会更换主审法官再次审理,一审判决出来后,如果对方不服,还是可以上诉的。但是,对于再次上诉,二审法院是不允许再次发回,二审法院会根据案件作出相应判决。
可以看出,即便是第二种情况,对方最多也就是上诉两次,并没有反复上诉的权利。法院审理案件都是有严格的流程,这是每个人的权利,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是平等的,这也是保护我们权利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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