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离婚要多久(法院判决书离婚要多久才能拿到)
离婚一审判决后不服,再上诉一般要多长时间才开庭,可以判决离婚吗?
上诉的开庭时间应当在审限范围三个月内,应视具体案情而定开庭时间。
审判时间即审限。
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
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
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1) 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等等。
离婚起诉几次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离婚有的时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多人都会遇到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不判离的结果,事实也是如此,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小,一般不会判离,那么需要几次判离呢,哪些情况下法院要判决离婚呢?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离?
去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都是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律规定离婚的前提条件就是要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需要主张离婚的一方举证。婚姻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是实施家庭暴力的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那么当事人去法院应当准备哪些材料呢?
首先要证明婚姻关系,需要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证明。
其次是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明材料,如有小三,提供第三者插足的具体事实,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照片等证据材料。如果是分居,可以提供分居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邻居的证言等,如实施家暴的,提供家暴的证明材料,包括报警记录,医院证明及照片等。
再次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及财产的分割。设计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及孩子的意愿证明书,还有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财产的分割问题 主要提供财产清单,双方的收入状况及房产等,特别注意的是财产的取得时间,例如房屋在婚前买的就不属于婚后财产。
最后就是精神补偿,如果同居、重婚或者家庭暴力的还可以提出精神补偿。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
如果没有新情况的出现,第一次判决生效以后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离婚还会重新审查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书也可作为证据。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准予离婚,但是也有继续不判离的可能性,还是需要做充分的准备工作。
至于具体几次能够判离,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了。
现在80后的离婚率很高,离婚需谨慎,大家多冷静,不可冲动离婚。
谢谢邀请,不出身法律,该问题仅从自身理解回答吧。我的观点是:判决离婚应该和起诉几次没有关系,我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能否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如果能够有足够的证明,我想就会判决离婚。
当然我认为我们国家对婚姻关系还是非常重视的,因此,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一定也是比较慎重的。若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很难确定你们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第一次起诉我认为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继续发起第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应该就会综合考虑您已经起诉过一次,如果对方还是不同意离婚,我认为判决还是很困难,除非有相对充足的一些离婚的证据。
因此如果心中已经特定离婚,建议多收集相关证据。我认为法院不同意离婚,肯定都会给予调节,然后再让彼此在生活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就像考察期一样,这段时间可以注意收集一些可帮住离婚的证据,比如像丈夫的家庭暴力啊,对方的出轨行为啊,等等哈。这样在你再次起诉离婚时,这样判决离婚的几率更大。
小编我还是觉得一家人,好好生活,不离婚的好。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
纯属一家之言,不谈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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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关于离婚事宜几次可判离婚?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很复杂……。如感情确实破裂经调解同意很快离婚。如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得半年一后,再次上诉,如一方死活不离婚,尤其是女方又带着孩子,那就得耽误很长时间了。不知你是啥情况?十几年前我知道的一件事情,男方不喜欢女方了,当时女方在男方老家看着孩子、照顾他父母,后来伺候他父母百年后,去找男方到了港口。男方是海港工作,回家特少,在外面有了感情,女方知道后去了港口,男方不见她,一来二去,男方开始了起诉离婚。一到法庭女方不但不离婚,而且说:只要法院判决离婚她就死给他们看,死在法庭上。结果拖到男方63岁、女方本人60岁没离成,一直分居几十年后女方提出离婚,女方说:现在到了离婚的时候了,然后都同意了,离了。女方带的孩子们都结婚了,男方一直自己混日子,女方和孩子们一起过日子。孩子们结婚的时候俩人(父母)都参加了婚礼。俩人就这样一生。大家怎么看?其实依我看不要把什么感情、爱情看到死胡同里去,苦了自己、害了家庭、更毁了自己的人生!
您好,谢谢邀请。
离婚并不是以起诉的次数来衡量是否够离婚的“格”,而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具体的离婚的条件在《婚姻法》里明文规定,理论上,符合条件就可判离婚,不合条件则不判;
但实际上,中国有“宁拆十座庙,不拆一个家”的传统,同时,为了防止草率离婚带给老人、小孩及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法官们基本上在当事人第一次起诉时不判离婚。
在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六个月,第二次再起诉离婚时,原则上会判决离婚。
也就是说,第一次起诉,原则上不判离,判离是例外;
第二次起诉,原则上判离,不判离是例外;
您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