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评估到底有多重要

法律知识 2025-08-12 11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企业拆迁,评估到底有多重要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房屋评估报告签字意味着什么?
  2. 房屋拆迁,对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不满意怎么办?
  3. 法院对“征收拆迁补偿评估报告”是怎样审查的呢?
  4. 评估公司和拆迁办是一家合理吗?

房屋评估报告签字意味着什么?

如果你这个地方有拆迁项目,政府部门首先都会找评估机构对你的房屋结构,面积,范围情况进行评估的,好为后面计算补偿做准备。

这个评估只是对你房屋状况的一个掌握,签字不影响你后面要求补偿款的。如果不接受他们的评估结果可以不签字要求重新评估

先房屋旁评估报告如果说出具机构要求你本人签字确认,那么签了字就证明你认可了他的房屋评估报告,也就是说你认可了他的评估结果。

如房屋评估机构到你家做房屋评估,如果说你对房屋评估报告签了字,就证明你认可了他的评估结果,就发生了法律效力

房屋拆迁,对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不满意怎么办?

对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不满意。

第一步,就是拒绝签收,自己聘请评估机构对房屋做一个评估,留作证据,在后续诉讼中提交法院。

第二步,如果你已经签收了评估报告,应当在收到之日日十天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果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向所在市的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果对鉴定结果仍不满意,就只能等到诉讼中由法院审理判决。

谢邀。

关于拆迁征收中,对于房地产评估公司作出的评估报告,不满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意见。

第一、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估计机构(评估公司)申请复核。对于其中评估公司的资质、评估的程序、评估的方法、选取的参数、评估的结果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并附上相关的证据。

第二、如果评估机构回复维持了原评估报告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机构的回复意见后,10日内向房地产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同样要提出具体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

第三、如果是在征收补偿决定或者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案件审理中,在证据质证的时候,可以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由法院进行审查。

第四、为了保障评估结果的公正合理合理性,最好在选定评估机构的过程中,要积极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参与到评估机构的选择中。

第五、如果房地产评估机构提供虚假的评估报告的,可以向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查处。

法院对“征收拆迁补偿评估报告”是怎样审查的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对征收拆迁补偿评估报告中的结果不服的,救济途径为申请原鉴定机构复核,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因此,被征收人不能起诉评估报告违法或撤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评估报告是否合理就得不到司法程序的审查。房屋评估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必经程序,是确定房屋补偿的直接依据。

因此,在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诉讼时,法院应在司法能力范围内,对补偿决定所作出主要证据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报告进行实体性审查。在征收过程中,不服征收补偿决定,大多是因评估报告中对标准、面积、产权的认定或评估方法等不当,造成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偏低。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就不能仅就程序性问题进行审查。

具体应注意以下3方面内容:

1、评估事项是否全面

(1)对历史原因形成的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房屋的定性。该定性应由有权机关事先予以认定。

(2)对拟拆迁房屋内附着物的价值是否进行评估。

(3)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超出房屋所有权证的面积(院落)的价值是否进行评估。

2、房屋土地权属是否符合实际

3、评估方法是否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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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时,房屋补偿价值的最终依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办法》的规定, 《评估报告》的做出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一般来说,评估机构及政府只要履行法定的程序,《评估报告》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就应当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就应当被认为是房屋的价值补偿依据。另,评估机构及其作出的《评估报告》都属于专业领域的范畴。法院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对他进行审查。

也即,法院只能对《评估报告》的程序性进行审查,只要履行了法定程序,《评估报告》就会被法院认定为合法有效的。

任何事情都有例外,法律规定也是如此。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为被拆迁人的利益能得到实质公平补偿,往往会‘突破’法律赋予职权界限,依被拆迁人诉请,对《评估报告》内容等实体性进行审查。发现《评估报告》有明显的、常理性的错误,会判定《评估报告》违法、无效。

这就要求评估公司及政府对《评估报告》有审慎的态度,不能出现漏评、误评等硬伤。

你好,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本身是有救济途径的,对评估报告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因此,只要征收方对评估报告履行了送达程序,而被征收人又没有行使复核和鉴定权利的,法院默认被征收人放弃对评估报告的异议和救济途径,大多不再审查评估报告的合法性。

评估公司和拆迁办是一家合理吗?

针对评估公司和拆迁办是一家合理吗?这个问题我的观点如下:

第一,评估公司和拆迁办是一家,原则上是不合理的。

第二,原则上来说,评估公司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它只按照当地政府文件规定拆迁补偿标准,对拆迁户的房屋、地上附着物及其青苗、坟墓等等按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评估,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控制,确保其评估客观公正及独立性。

第三,如果评估公司和拆迁办是一家的话,很大程度上评估公司会听拆迁办的,无形之中就给人有猫腻的感觉,这个就好比,它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反正都是他们说了算,无形中对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会造成侵害。如果题主遇到这个问题的话,可以到当地的政府信访部门去反映问题。

第四,如果评估公司拆迁办是一家,这个事实不能得到改变,我建议拆迁户,拿到当地政府涉及房屋、地上附着物、青苗、坟墓等补偿标准对照自己家庭情况,请内行得人先预评估,如果跟评估公司金额差不多就算,如明显高于评估公司评估金额,要对照2个评估表,找出差项,找评估公司理论,争取自己合法权益。


你好,肯定不合法,这样的评估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你可以拒绝在协议上签字,一般由拆迁办划定评估机构,在划定机构内选择,你们不必为评估机构选择而有任何想法,应该在评估机构拿出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进行分析,如果不合理,显失公平,你们可以向所在地的建设厅投诉,或者委托其他估价机构进行复核,当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时,你们可与拆迁办协商,按照目前的政策,在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不得强拆,当然你也应该做好准备,对你家进行证据保全,所有拆迁范围进行摄像,对所有资料复印保存,对拆迁的所有承诺进行录音,对估价机构的答复进行记录,这些都能成为你的证据,总之,你把握一条,只要合理,就不怕他们胡来,现在我国非常重视拆迁问题.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企业拆迁,评估到底有多重要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