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可采用的证据范围

法律知识 2025-08-12 11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发生劳动纠纷可采用的证据范围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劳动仲裁时被申请人能得到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吗?
  2. 要求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3. 确定劳动关系最重要的证据是什么?
  4. 劳动仲裁证据三要素怎么填?

劳动仲裁时被申请人能得到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吗?

  劳动争议仲裁被申请人能得到申请人的证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争议处理中涉及证据形式、证据提交、证据交换、证据质证、证据认定等事项,本规则未规定的,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规定,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无论是在仲裁庭上出示证据,进行质证,还是开庭前进行证据交换,当事人双方都会得到对方的证据。

一、申请劳动仲裁,你能提供什么证据,就提交证据,但是得有证明劳动关系的基础证据(只要能显示你在被申请人处上班的证据,这样才能保证能立案),然后其他证据,可以根据你的仲裁请求相应地立案或者立案后、开庭前以及当庭提供(保证胜诉的证据)。

二、如果只是讨要工资,如果你已经证明了劳动关系,单位不举示已经发放你主张的工资的证据,都是能得到支持的。问题不大。

三、加班工资,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加班你得自己举证证明,看你们单位是否打考勤以及打考勤的形式,或者你有其他证据能出示,一般还是比较难举证的。

四、调解最好,建议联系单位和解。

要求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平时应当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等与工作相关的材料,以便在必要时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确定劳动关系最重要的证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的规定,还有一些证据是可以证明并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的劳动关系的。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或者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仲裁证据三要素怎么填?

劳动仲裁证据三要素可以填,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客观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关联性是指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

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

  2、当事人应当概括其提供的证据名称及证据的内容,并与其实际提供的证据相符,页数相对应。

  3、提交人处由提交证据材料的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提交的时间。

  4、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副本。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发生劳动纠纷可采用的证据范围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