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罪如何立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怎么区分

法律知识 2025-08-13 15
今天给各位分享非法占有罪如何立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怎么区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非法占有罪如何立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怎么区分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一般侵占罪法院给立案吗?

一般侵占罪法院给立案吗?

一般侵占罪应该指的是刑法上规定的侵占罪,即嫌疑人占有他人数额较大财物,拒不返还的!

按照刑法规定,侵占罪为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是指需要被害人自行去法院立案,并提供证据材料,要求法院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案件!

所以作为侵占罪的被害人,首先应当注意收集证明被告人占有财物的证据和曾索要过的证据材料!其次,现阶段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立案还是相对简单和容易的,与普通民事案件差别不大,但立案并不代表一定能够认定对方构成侵占罪,还需要被害人进行举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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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题主所述一般侵占罪,应该是指依据刑法涉嫌构成侵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属于自诉案件。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如果被害人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那么法院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被害人可以将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及相关能证明被告犯罪事实的证据,在追诉时效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初步审核通过后,是可以立案的。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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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法律规定:

《刑法》第270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然后法院经审判后判决。

至于法院是否给立案,主要在于是否达到立案标准,以及是否有确切充分的证据证明侵占的发生。一般来讲,侵占的财产数额达到五千到一万元(各地标准不完全一样)才够立案标准。

案例:

2011年10月,曹某的邻居王某与曹某商定,用曹某的身份证办理招商银行卡供王某的亲戚张某转账使用,并许诺给曹某200元的“好处费”。其后张聪将银行卡拿走并设定了密码。2012年2月1日,曹某不愿意将银行卡继续提供给张某使用,遂到银行将卡挂失并冻结了账户内资金,曹某在此过程中得知该账户内有人民币6万元资金。2月9日,曹某在银行补办了新的银行卡并重新设定了密码,将卡内现金提出消费。王某以侵占罪将曹某告上法庭,后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侵占罪作为自诉案,在法院立案不是太难,真正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并不多见。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行为。可见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

如何定性拒不退还?拒不退还应以一审判决做出前,占有人仍不退还为标准。理由如下:

第一、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已明文规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就是说本罪(侵占罪)属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行为人在被害人向法院起诉前已经将占有的财物退还给了被害人,则危害状态消失,被害人的权利已得到保护和补偿,再起诉已变得不必要。

第二、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与被告人经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了自诉人,则可结束诉讼程序,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在判决宣告前,被告人与自诉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自诉人,自诉人可以撤销起诉,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失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

现实生活中,在一审宣判前,大部分被告人都会将侵占的财产返还给自诉人 。因此,以侵占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是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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