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后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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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查实又有其他犯罪事实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对漏罪的数罪并罚,执行“先并后减”原则,首先对漏罪进行判决,确定漏罪的执行刑期,再与前罪判决的执行刑期合并计算总和刑期,决定数罪并罚的执行刑期,最后减去前罪已执行完的刑罚,剩下的就是犯罪分子还应当执行的刑期。
一审遗漏了指控事实怎么办?
第一,原审法院遗漏,审查犯罪事实,就应当发回重审。
第二,检察机关遗漏起诉的犯罪事实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关系密切,遗漏的犯罪事实影响到原审判决事实的认定。导致案件事实不清则发回重审。
第三,检察机关遗漏期数的犯罪事实是独立的,不影响原判决事实的认定,则二审法院根据指定的犯罪事实进行依法判决。
起诉意见书正文叙述犯罪事实有哪几种方法?
起诉意见书,是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公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起诉意见书案件事实常用的叙述方法: 1、按时间顺序叙述; 2、按犯罪的性质叙述。先写重罪,再写轻罪; 3、按综合规述法叙述 起诉意见书叙述犯罪事实的要求主要有: 第一,要全面准确地反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第二,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三,对共同犯罪的案件,要分清每个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罪责。 第四,叙述犯罪事实时,要列举一定的证据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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