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要出庭吗

法律知识 2025-08-14 27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要出庭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刑事公诉案件,需不需要被害人出庭?原告是谁?是公诉机关?还是被害人?
  2. 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在法院开庭时受害人可以出庭吗?
  3. 刑事公诉案件二审受害人需要出庭吗?

刑事公诉案件,需不需要被害人出庭?原告是谁?是公诉机关?还是被害人?

公诉案件的具体程序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所规定,被害人可以不出庭,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刑事案件的原告人是检察院。只有检察院有权力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已经起诉的有权力决定是否撤诉,对法院判决不服有权力决定是否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一百八十五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四十四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在法院开庭时受害人可以出庭吗?

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可以通知被害人到庭。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当事人听取意见,这里使用的是“可以”召集当事人,自然也就可以不召集当事人,不是必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来源:网页链接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刑事公诉案件二审受害人需要出庭吗?

  刑事公诉案件二审,法律没有规定需要通知受害人出庭。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要出庭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