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法律知识 2025-08-16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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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
  2. 在农村父母年老去世,子女户口都在城市,农村自家田地还能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房子在我们国人心目中位置一直非常高,所以,关于土地、宅基地的问题,人们都非常关注。下面,就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宅基地不能继承。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 对于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这个问题,《土地管理法》、《继承法》明确的规定,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所以,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

但是,如果子女的户口迁出了农村,不再是村集体的一员,在房屋倒塌之前,能够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房屋倒塌之后,则不能再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如果子女的户口还在农村,则可以在下次确权的时候将房屋确权到自己名下,等于是“继承”了宅基地。

土地能继续耕种。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而我国目前正处于从1997年开始的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承包期至2027年,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话,承包关系将延长到2057年。所以说,我国现行的土地承包方式,也就是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式不会变化。

如果子女的户口没有迁出农村,还是农村户口,那么,子女依然可以享有土地耕种的权利,而且,在下一次土地确权的过程中,能够将原属于父母的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

如果子女的户口迁出了农村,成了城镇户口,则要分情况来对待。对于整户进城落户的,迁入市县区的,不再进行确权登记,会被依法收回。 整户迁入小城镇或部分家庭成员迁入市区市的,根据农户意愿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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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了解决农村村民,符合建房需求的农户无偿提供的土地。既然是土地所有权就是集体的。只不过这片土地是让村民修建房屋的。村民在其上修建房屋后,宅基地归村民使用。根据国家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不是个人私有財产,所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如果你依法继承了私有房屋,其宅基地随着房屋的继承而享有使用权。


个人承包的集体土地子女是不是能继续耕种的问题。这里有几个关键问题要弄清楚。一、子女和父母是不是一个户口本,二、土地承包确权证上父母和子女是不是承包共有人。如果子女和父母没有分户,又是承包土地共有人,只要确权证上有一人存在,在土地承包期限内是可以继续承包耕种的。三、如果子女和父母已分户,各自承包集体的土地进行耕种,也就是说土地确权证是两个独立的证,父母是父母的,子女是子女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父母健在,子女是可以替父母耕种的,如果父母户口消失,这种情况下,子女是不能继续耕种,集体就要依法收土地。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

首先要告诉你,农村宅基地不属于咱们农民个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也就是说宅基地不是咱个人的东西,对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咱说了不算,所以宅基地不能继承。


但是在现实生活的农村中,由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咱农民个人出资盖建的。那么,这时候咱这些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中地随房走的条例,咱就拥有了对集体分配给咱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对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一旦房产需要继承,那么继承人就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对宅基地进行使用权,而不是继承宅基地。

不过在近几年国家新出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上和继承房屋所有权的政策上有所严控,严格控制一户多宅,提倡一户一宅节约用地。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能享有对房屋永久性的继承,也就是说户口不在本村或是户口在本村,但手中有多处住宅的人,对继承过来的房屋只能修缮不可买卖或从新翻建。修缮的使用权直至房屋破旧的无法在加以修改自然坍塌为止,宅基地也就被集体组织收回。另一方面是继承人属于农村集体成员,而且也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户一宅的标准,那么,这种继承过来的房屋就有对宅基地有永久性的使用权和居住权,可以将房屋确权到自己名下,可以对房屋进行翻新和买卖。

那么对于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续耕种呢?

对于个人承包了土地也是和宅基地一样的性质,耕地和宅基地一样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我们都只有使用权和承包权,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

所以对于个人承包的土地儿女有没有继承继续耕种的权利,那就要看承包土地确权时,儿女的户口是否在农村是否和你在一起,如果当时儿女和你都在一个户头上,那么你承包的土地你的儿女有权继续耕种,也就是说只要儿女户口还在农村,就有权继续耕种你承包的土地。但是如果在土地确权时,儿女户口不在农村,那么你承包的土地虽然在二轮土地承包确权延长年限为30年,但,一旦承包人去世,那么所承包的土地非农户口的儿女是不可继承继续耕种的,承包的土地将会被集体收回。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


题主的这个问题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宅基地用地问题,一个是承包地的问题,我们也分两个不分做一个回答。



一、农村宅基地能不能能不能继承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建设用地,只有农村身份符合宅基使用条件的村民,才可以使用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权属决定了其和农户其他财产不同,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村民只是依法使用建设自己的房屋,不能和其他私人财产一样随意处置,因为农户没有处置的权利。

宅基地不是农户的私人财产,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按照规定,现宅基地登记使用人去世以后,宅基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使用(依法继续使用,不是继承)。而户口迁出农村的,父母去世以后,依法继承父母的房屋,在房屋没有倒塌之前,可以继续使用农村的宅基地。



二、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不能继续耕种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是家庭联产承包,所有的家庭成员都享有同等的承包地份额,而且,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在家里老人去世以后,其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包括子女。当然,这个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属于同一个户口薄。如果子女户口分出,只可以继承老人承包地的收益,无法继续承包耕种老人的承包地。

不管是农村的宅基地也好,还是个人承包的土地也好,它们都统称为农村土地,只不过是使用性质不同。宅基地可以用来建房供人居住,承包的土地可以用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比如种庄稼,栽果树等等。

而农村土地,除了有部分是属于国家所有外,其余的都是归村集体所有。对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只有使用的权利,个人是不能私自买卖的,也不能做把它作为遗产来继承。

众所周知,农村的宅基地是用来建房住人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的,个人只不是在上面建房用来居住,那么个人建的房属于私有财产,这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继承人的户口没有在本村,或是城市户口。那么继承的房屋将不能翻建,只能维修,只要你能保证维修不使它倒塌,那么你就可以永远继承下去。如果户口在本村,但没有在一个户口本上,自己也已经有宅基地的话,同样可以继承房屋,但还是不能翻建,只能维修。

如果继承人的户口和原户主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是户口没有在同一户口本要,但是同村户口,那么就可以继续使用村集体的宅基地和继承上面的房屋。

对于承包的土地,只要曾经在第二轮土地延包时(1998年左右),家庭承包的土地有你一份,只要你的户口是农业户口,那么你除了可以继续耕种属于自己那份土地外,还可耕种家庭成员的土地;如同你的户口是在城市,你可以选择继续或放弃耕种属于你自己的那份土地,但是家庭成员的土地你不能耕种。

在农村父母年老去世,子女户口都在城市,农村自家田地还能继承吗?

在农村父母年老去世,子女户口都在城市,农村自家田地还能继承吗?

这种情况是不能继承的。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土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土地和草地。

根据这一规定,其子女已经转为非农业人口户口,父母也已不在了,这个土地就应依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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