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后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不签解除劳动合同影响医保吗?
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缴纳
没签合同和交保险其实是两回事,没签合同仍然可以缴纳社保。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规定的各项义务。所以,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但至少已经成立正式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缴纳社保的责任,不会影响医保的
会影响医保。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医保不能转成个人,解除劳动关系才能够。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工人个人按时足额交纳。不按时足额交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花费。医疗保险是为赔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花费的一种保险。工人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公司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医疗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为6到12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员工在医疗期内合同期满,企业能终止劳动关系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而单位单方面终止或者在劳动合同续延期间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医疗期就是员工在生病治疗,公司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间。因此,在医疗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想续签的话,需要将劳动合同延长到医疗终结时再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医疗终结与医疗期满是不同的,医疗终结可能会早于医疗期结束的时间。只要患病治疗这个情形消失,公司即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另外延长劳动合同不是再重新签一本合同,那样就变成新的劳动合同了,需要注意。由于这个延长是法定的,不做任何手续也是没问题的。实在觉得必要的话,写个通知给员工就可以了。
下面的一位小伙伴回答的很清楚详细
企业的团险是非常好的福利
但是,期满之后呢?
企业不是家,是不可能管你一辈子的
特别是,在你生病、伤残的时候
企业老板想的是怎么让你离开
而不是养一个吃闲饭的人
这个,我想大家都能够理解
而,一旦陷入这种境地
商业保险,实际上你也失去了参加的机会
企业福利好,当然是好事
但是,个人的家庭保障,也是需要的
大家了解医疗期吗?
第一,医疗期的劳动关系。
医疗期实际上是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疾病,不能上班,而且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职工在医疗期内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肯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第二,医疗期的待遇。
如果是医疗期内的待遇,按照我们国家的有关规定,实际上指的是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当然在包不包含社保个人部分里面有争议。
不过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要以劳动关系正常时的工资基数为准,正常缴纳。
其实我们大家思考一下,确实是这么一个道理。我们大家因病停止工作了,单位反而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将职工往坑里推吗?会造成职工没有收入,没有社会保障,这样对社会的影响很不好。
所以,国家很明确必须要等到医疗期满,然后根据医疗期满后的结果情况,确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医疗期的长短。
医疗期的时间是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和累计工龄计算长短的。最长高达24个月,一般应当在30个月之内休完。
当然,医疗期必须要以医疗保险机构出具的医疗治疗或休息的建议为准。不可能说我6个月之内,可以随随便便享受三个月的医疗期。
第四,医疗期满后的处置问题。
医疗期满后,如果能正常恢复工作,那么回到工作岗位上就可以。只要在任何一个时间段,不超过医疗期就可以。比如在一个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如果职工在任何一个30月内的时间段,休的医疗期没有超过24个月,这样就是合规的。用人单位就不应当解除劳动关系,除非是劳动合同到期、职工严重违规被开除这样的情况。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已经不设置上限了,目前累计可达24个月。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但是关于病假工资有特殊规定。如果职工是因病失去劳动能力,不得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要根据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根据患病的病症程度分为普通疾病、重症、绝症,分别支付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工资标准的医疗补助费。
第五,因病失去劳动能力怎么办?
其实《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还应当建立失去劳动能力的病残津贴制度。也就是说,劳动能力可以按月领取一定的病残津贴待遇。一些地方实施的是退职待遇。
实施病残津贴待遇,各省都有不同的标准,宁夏自治区是按照缴费15年的,每月600元;缴费年限在15~25年之间,每交费多一年增加10元,25年以上的是每月700元。可以说缴费15年是享受病残津贴待遇和养老金待遇的基本线。
实施病残津贴待遇仍然可以继续缴费,而且也会增加相应的待遇。
到达退休年龄后,我们就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了。因为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失去劳动能力女同志45岁,男同志50岁可以退休。
所以,一定要趁早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病假期间,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是无效的,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部门,判定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待遇。等待医疗期满后,仍然病重无法工作的,那么就可以自己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索要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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