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的劳动合同如何书写
- 做销售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 中介公司的销售属于劳动关系吗?
- 4S店与销售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么?公司说汽车销售属于特殊行业,不缴纳社保这违法吗?
- 法人代表该如何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写了公司可以单方面随意调换岗位和薪资,请问合法吗?
做销售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每个企业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还是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让他们督促企业去改正。
中介公司的销售属于劳动关系吗?
中介公司的销售,不属于劳动关系。
加盟品牌的中介公司的销售跟中介公司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是没有底薪的,卖的多提成就多,工作时间比较自由,随时可以离职走人。而那些直营公司的销售也是不会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他们都是有底薪的,只是中介费分成要低一些。
4S店与销售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么?公司说汽车销售属于特殊行业,不缴纳社保这违法吗?
一、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用工超过一个月为非法用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十八条第三项)。并按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人代表该如何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法人指的是企业,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法人代表,至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受雇于用人单位的一般会签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所有的一般不签劳动合同。 对于股东委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长,集团公司委派的下属独立子公司的董事长,原则上应与委派人如国资委、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应与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与任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 对于其他企业,主要应看其是否是股东,尤其是否是大股东。如果是大股东,就属于“老板”,属于雇主而非雇员(劳动者),也不应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在理论上,其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也就是与自己发生劳动关系,既无必要(让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让自己承担责任),也无法说得通。
劳动合同写了公司可以单方面随意调换岗位和薪资,请问合法吗?
律师答疑:调岗和降薪都属于企业可以和员工协商的范畴,但是如果事先写在劳动合同中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即便在劳动合同中有这方面的约定,该约定也因违反劳动合法的强制规定而无效。
依据劳动合同法,员工的岗位和薪资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明确后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意进行更改的,要想更改必须得和员工协商,如果员工不同意,除非触发法定的更改条件。
一、调岗的法定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两种调岗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用人单位可单方调岗;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
注意:用人单位在依法行使该单方调岗权时,对于法律规定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应当具有相应的证据,而不能仅凭用人单位领导或主管等主观判断,否则其单方调岗决定对于劳动者也不具有约束力。
二、降薪的法定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由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给予降职降薪处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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