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 迁户口(继承房产迁户口需要什么)
继承农村住房,可以将户籍迁入落户吗?
如果获得的遗产是住房,而且已经过户到你名下,你家现在也生活在房子当地,或是准备在那里生活,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到房产所在地。
但前提是,房子所在地是城镇,你的户口也是城市非农户口,如果你是农业户口,迁入时可能会有限制;如果是农村宅基地房,你是城市非农户口时,不能迁入。
也许,未来的户口改革会取消这些限制,但目前限制还在。
具体情况,请咨询一下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
子女把户口迁到城市,还能回老家继承土地和房屋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明文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换句话说,家庭承包经营权是归属于村民整个家庭,而不是归属于在其中某一个家人,正常情况下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换句话说承包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作为一个总体,內部已不分割,谁的地有多少,只要家庭还有成员在,土地资源始终都归属于这一个家庭,就算某一个人把户籍迁走了,可是做其作为家人己经承包了的农用地是继续享有的。
但是家庭中没有人了,家庭內部的承包地才有可能被取回。国家对于此事也是专门针对的特别强调,就算是户口迁移,承包地的退出依然以自愿有偿为主导。
所以一个承包户下的全部家人都去世,这时候村集体才有权力停止承包协议,取回承包地。
宅基地继承
宅基地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划分,拥有宅基地的必须是本村的农村户籍,将户籍从农村迁出去,或是改成了城市户口,那么将自动丧失拥有宅基地的权益。
丧失集体人员身份,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获得房基地。可是房地是一体,房子归属于农民的合法财产,就算是宅基地不可以继承房子的继承却是没有问题的。
因而户口迁移的农二代能继承房子,家中的房屋依然归其全部,直到房子自然坍塌或是已不适合居住定居的情况下,村集体有权利将宅基地的使用权收回。
当然在这以前,村民可以对自个的房子开展售卖或出让,出让的对象必须是村内集体內部人员,且需要满足宅基地的申请资格,因此户口迁移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但能够继承房子的使用权。
第一,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房屋是完全可以继承的。但是继承之后,只可以维护加固,不能拆除重建。
第二,土地,如果土地是在子女户口迁出之前,就已经向村集体承包的,按照国家的农村集体土地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则完全可以继承。如果土地是在子女户口迁岀之后,父母向村集体承包的,原则上在父母过逝之后应该是由村集体收回。
自从实施了农村土地确权政策之后,农村的土地价值得到了有效的提升,这对农民来说是非常好的事情。但是在这之前很多农民都选择了到城市当中去打工,甚至还把户口迁到了城市里,由于户口已经不在农村,自然也就享受不到土地的权益。不过农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承的,有些农村人虽然自己在城市当中生活,但他们的父母仍然留在农村,那么父母去世之后,他们所留下来的土地和房子能够被有城市户口的子女继承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明白在城里买房和户口迁移的关系,如果说在城里买了房子,但是并没有把户口迁到城市,这代表着他们仍然是本村的村民,仍然享受村里土地的使用权和继承权。但如果说他们不仅在城里买了房子,而且也把户口迁到了城市当中,也就意味着他们没有农村户口,不再是本村的村民,这样的话自然会失去土地的使用权和继承权。
很多人对此并不明白,既然是父母的孩子,他们去世之后所留下来的东西就应该是由孩子来继承。可是大家不要忘了,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和村集体的农民所拥有的,只不过是使用权而已,虽然说这个使用权能够继承,但前提是必须要有农村户口是本村的村民。如果说子女把户口迁到了城市当中,那么他们就没有农村户口了,自然就不能够享受这个使用权,所以说城市户口的子女是无法继承父母所留下来的土地的。
不过这个规定仅仅针对的是农村的土地或者是宅基地,如果是房子的话,无论子女是不是农村户口都可以继承。农民朋友在宅基地上所盖的房子属于是他们的私有财产,村里边无权干涉,无论他们把这个房子留给谁都是可以的,自然也包括自己的子女,即便是子女的户口不在农村。
不过城市户口的子女在继承了父母所留下来的房子之后,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或者是修缮,只能是等待房子自然消亡,到时候村里边会把宅基地给收回去。如果说这个期间遇到了征地拆迁这样的情况,城市户口的子女仍然可以拿到拆迁补偿款。不过如果说宅基地已经被收回,那么就意味着他们和农村没有任何的关系,有拆迁补偿也轮不到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