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不能签劳动合同

法律知识 2025-08-23 5
很多朋友对于分公司能不能签劳动合同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用人单位属于同一个公司,那么可以签两份劳动合同吗?
  2. 可以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3. 总公司下设分公司和子公司,在分公司上班,与子公司签劳动合同,这样是否合理?

用人单位属于同一个公司,那么可以签两份劳动合同吗?

你好! 只要公司同意,一个人可以同时与不同的两家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可以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法律规定,一个人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因为一个人的劳动力、时间、精力等资源是有限的,同时在两家公司工作可能会冲突,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甚至会带来法律风险。

此外,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有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导致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给用人单位和员工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因此,员工应该根据自己的劳动力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总公司下设分公司和子公司,在分公司上班,与子公司签劳动合同,这样是否合理?

这种情况合法。

从公司法上讲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实质是一体的。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这里的总公司就是公司法人,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不能独立的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所以以总公司的名义与你签订合同是没问题的。

  合理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是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责任,所以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不管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只要有营业执照都是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本身不存在合理不理的问题,关键是看待遇、报酬怎么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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