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卖方毁约如何处理
买房遭遇卖方反悔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既然你是通过中介而买的二手房然后又交了定金,那么中介也收了你和卖方的中介费,那中介就有义务给你达成和这家房主房屋买卖的合同。途中卖方妻子不同意,那就是卖家违约,中介就没有做到中介应有的服务,那么中介费必须退还,不仅退还还必须有赔偿措施。更不可能让你去买其他家房子,这不合情理!所以你可以起诉中介达成赔偿事宜,你有理!
这种情况不排除是中介或卖家想对你涨价,你起诉法院之后,对方要付违约金。现在等法院开庭。如果法院支持你的请求,对方赔偿你双倍定金,如果法院不支持,对方要继续执行合同,你可以申请这段时间的误工费、损失费等,同时要求退定金。如果还走不通,只能买房了。买二套房还要看政策是否限购。
谢谢邀约。
出现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中介公司很不专业。买房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一件大事,如果不是炒房者,可能只有一次到两次的买房过程,并且会间隔很长的时间,因而不会熟悉买房的程序。而房产中介作为链接买房者和卖房者的连接点,是非常熟悉买卖的各个环节的,更知道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纠纷。避免出现的买卖纠纷是房产中介义不容辞的义务,他们应该,也是必须的要具备甄别的能力。
这起案例中的中介公司显然是不合格的,在房屋出售方提出售房委托时,中介公司就应该了解房屋的产权归属、委托方是否具有决定权、房屋是否被抵押、是否牵涉经济纠纷等等。而这家中介,显然是不了解房屋的具体信息的,这也是这起案件发生的前提条件。
初步达成成交意向时,中介方是否应该是不会让双方见面的,这也有情可原,因为双方见了面有可能会私下交易,这样中介公司就无法收取信息费了。在房屋出售方提出售房委托,到达成房屋成交意向这段时间(这段时间应该是比较长的),中介应该是取得了完全的代理权,也应该取得了产权转移的资格。
在购买方交付了定金之后,出售方却以夫妻没有充分的沟通为理由反悔了。自达成意向,交付定金,到卖方反悔经过了一个月的时间,这期间房价是否有所上涨我们也无法确定。但是在购买方提起诉讼之后,出售方又同意出售来看,所谓的没有沟通好的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在出售方反悔后,购买方要求房产中介和出售方承担违约责任。房产中介不同意退换定金,只承诺另给购买方介绍房屋,其目的显然是为了留住客户。然而购买方已经对其失去了信任,在其他的地方购买了房屋。
对于房产中介来说,未能让购买方买到房屋,就必须和当初的房屋出售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双倍的赔偿购买方定金,尤其是在购买方已提起诉讼,中介费和房屋上涨的价格即将被抵消,所以他们又同意将于原房屋出售。
如今购买方已买到了心仪的房屋,也提起了诉讼。接下来购买方要做的就是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是会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的。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看当时你签订的合约,如果按照正常的,你交完定金,合约约定如果反悔,会支付定金的多少倍。你可以依据这个,上诉法庭。一旦上诉且对方应诉,则这个事情是成立的,当事双方,你,中介和卖方都得应诉,那这个事情接下来,就看法庭双方的结果了。这个时候,如果卖房妥协,则你的定金无法取回且必须购房。
不知道你提起诉讼时,是否已经聘请律师帮你?若有,一般情况下,律师会帮你处理诉讼请求的。你的问题关键是,当初交10万定金时,中介是否转交给卖房人?若已经转交且有相应证据,而且你也有证据证明卖房人不愿意继续交易,你应该能够胜诉。若缺少上述两个证据中的任何一个证据,对方这样操作,恐怕你的10万定金就很难拿回来。而且不难定金拿不回来,若被告提出反诉,你还可能再赔上一笔,比如对方主张违约金,而违约金数额又高于10万。故,房产交易,交易金额巨大,交易合同条款复杂,操作不慎就会以10万计的款项预以赔偿,建议大家不可一味地相信中介,而无论上家或下家,均应该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帮助自己,尤其是签合同谈条款时。这就是香港这个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政府强制规定,买卖合同必须上律师楼签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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