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法律知识 2025-08-2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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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入职后怎么和老板提签劳动合同?
  2. 公司成立子公司,需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和入职申请书吗?
  3.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也过了但是没填转正申请单的算正式员工吗?

入职后怎么和老板提签劳动合同?

入职后直接找到了人事部,提出我自己要签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企业一个月内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拖延或不予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由当地的劳动部门责令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执意不签订合同的话,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公司成立子公司,需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和入职申请书吗?

这种情况对劳动者不利。如果离职只是签署提交离职申请而没有进行1)按照已服务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或2)在新的劳动合同签署过程中把原单位一并纳入为丙方共同认定服务年限的话,你可以现在提出这两个方案中的一个,如果不予理睬的话就要寻求当地劳动部门的帮助。

这种情况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从原单位调入新单位,继续原来的工作,即便是劳动者填写了这些材料,也不能影响今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工作年限时,原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要和新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计算。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在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们公司在组建子公司期间,对于安排到子公司的员工,先办理离职手续,然后重新办理手续入职子公司,重新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系列操作是符合《公司法》和《劳动法》规定的,是规范化的人事操作。

按照《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劳动法》第2条规定,依法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和与之招用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来规范。

母公司与子公司是两个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也是两个各自独立的用人单位。尽管二者在出资或公司组织上存在密切联系,但并不影响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也不影响各公司对外法律关系的独立性。如果员工先后在两个互为母子的公司工作,其在两个公司的工龄原则上是不能连续计算的。

目前你们公司从母公司划分到子公司的员工,工龄应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果后续与公司发生纠纷,工龄是不可以连续计算的。

只有一种例外,那就是由原单位派遣到子公司工作的人员,他们的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劳动关系一直顺延,才可以被视为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工龄可以连续计算。

劳动合同解除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和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才能和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是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除劳动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外或劳动者按本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法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也过了但是没填转正申请单的算正式员工吗?

“试用期已满,但是未写转正申请”算是正式员工。试用期已满工资应该按正式员工的标准发。 “因为没有写转正申请,所以上一个月的工资应该还是实习工资,而上一个月多发的工资将在这个月的工资中扣掉。”

未经双方协商延长试用期属违法行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已满的,算作正式员工。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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