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知识 2025-08-26 1
你还在问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今天给大家分享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的知识,有什么疑虑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无固定合同,医疗期结束依旧不能上班,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会作废吗?
  3. 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4. 有慢性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无固定合同,医疗期结束依旧不能上班,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医疗期结束不能上班,针对这个应该确定为病假医疗期【这个与工伤医疗期不同】

首先,我们要知道病假医疗期最长是多久?

一、病假医疗期的长短和我们的工作年限有关系:工作1-5年,最长3个月;5-10年,最长6个月,10-15年,最长12个月。

二、上述只是最长期限,具体还要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来定。

其次,如果病假医疗期结束,依旧不能上班怎么办?

一、和公司协商,继续以事假的形式医疗。

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不能从事原岗位,也不能从事公司的其他任何岗位,那么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与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任何关系。

1、公司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必须按照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在病假医疗期结束后,无论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公司均可依照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当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1.不管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问题涉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但是在执行该规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是:如果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来上班的,能否适用该规定?按照一般理解,公司还要有一个“另行”安排工作的动作,但是员工都没法来上班,再给他安排工作是否有意义?实务中,确实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3.建议公司为了保险,还是给员工发一个医疗期满返岗工作的书面通知,如果员工无法返岗的,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依旧不能上班的,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与签订的合同类别无关。在这方面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劳动者这个弱势群体的。

一、什么医疗期?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用人单位应该允许劳动者停止工作、休息治病并依法给予相应待遇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间。

二、医疗期有多长时间?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满后依旧不能上班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获赔经济补偿金的依据什么?《劳动合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医疗期满后依旧不能上班的,用工单位完全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2、《劳动合同法》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会作废吗?

医保作废这个说法没听说过,就目前的医保政策而言,医保缴费是按月享受医保待遇的(缴一个月享受一个月)。

国家医保制度在1998年启动,1999年才开始全面铺开,而你的单位在1999年破产,所以很可能由于资金问题没有参加医保。我觉得你没有医保记录是很可能的,但是这个对你目前参加医保没有什么影响,现在是实行全民医保,你可以到辖区的街道询问有关参保的事宜。

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此外,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有慢性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正常休病假如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则合同必须延至医疗期满。

(一定要计算准确自己的医疗期) 若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是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局都会协助你解决相关事宜的。不能主动辞职,主动辞职就什么都没有了,要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