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中能否出现刑事罪名

法律知识 2025-08-26 1
今天给各位分享民事判决中能否出现刑事罪名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刑事和民事可以一起起诉吗?
  2. 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如何处理?
  3. 已经民事判决生效并执行完毕,但同起事实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刑事和民事可以一起起诉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如何处理?

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 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 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3、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法院应全案移送。

已经民事判决生效并执行完毕,但同起事实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如果仅是“认定事实错误”:则谈不上构成犯罪,有可能你在审理活动中未事实陈述不够清楚,或你未提交证据,或你被人“阴了”,所以你在执行完毕后,才发现问题……

既然你称“构成犯罪”!则不是“认定事实错误”;只“故意违反事实”且造成的直接经济损10万元,才符合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

如果仅“故意违反事实”且造成受害人1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检察院应该会立案的。但,现实中还没有看到这样的案件,所以,你要“两条腿”走路:

“第一条腿”:整理和搜集违法证据,从受理、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包括送达程序)等环节,对照枉法裁判罪和滥用职权罪之规定,来写申控,每条每款最好用证据说话、叙述,不加议论,不喊口号,不扣帽子,摆事实就行,其它的由检察院审查……

“第二条腿”:向判决生效的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在规定时间未回复或被驳回,可再向更高一级法院申诉,直至最高人民法院。这个也可用于检察院被驳回后向更高一级检察院申控……

“第二腿”还包括其它信访,如教育整顿即将全国开展,可向政法委或教育整顿办公室举报,若发现有涉黑涉恶线索可向扫黑办举报(如何写举报可以查阅我的头条:扫黑除恶举报不需要提交证据)。

已经民事判决生效并执行完毕,但同期事实构成犯罪如何处理?如果在民事判决生效执行当中发现构成犯罪的事实,那么人民法院就会终止执行。将此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移送的材料进行立案侦查看构成不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的话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取保候审或者报人民检察院逮捕,后移送检察院公诉,人民法院判刑。原来的案件上涉及案款,有财产如果是有受害人已经被返还了,那就再不返还,如果没有返还财产,被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到人民法院判决,已并对财产进行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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