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研究(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研究论文)

法律知识 2025-07-03 1
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研究解析:
  1. 劳动合同单位性质私营企业怎么填写?
  2. 用工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两者都具有法律效应吗?
  3. 什么叫与国有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A类合同是什么,与一般的用工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单位性质私营企业怎么填写?

可以填写民营企业。劳动合同中需要填写就业单位性质的,私营企业可以可以填写民营企业。

单位性质是指机关、团体、法人、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的性质,是用来区分工薪阶层上班的地方的类别关系。

私人企业是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用工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两者都具有法律效应吗?

这两种协议区别还是很大,性质不同,适用的情形也不同,千万别搞混了。

劳动合同,也就是大多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没有拿到书面劳动合同的朋友记得向公司主动要一份哦,毕竟里面很多内容是很重要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通过上述劳动合同内容可以看出,如果你是全职在公司工作,接受公司管理和安排,公司要为你缴纳社保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了,适用《劳动合同法》处理。

如果你是临时工,或者退休后返聘到企业当顾问,或者外包项目跟公司合作的,或者挂靠企业资质做项目的,一般会签订用工协议,这种协议内容相对简单,没有劳动合同规范和全面,企业也不需要缴纳社保费用,双方的法律关系处理起来比较简单,往往在合同中约定好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和时间等内容即可。

这种用工协议如果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的,不能走工伤赔偿,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程序,走民事诉讼程序主张权利,举证责任相对会重很多。大多数用工协议会在合同中约定社保企业不承担,如果企业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话,发生意外的维权成本会高很多。如果发生争议了,适用《合同法》处理。

因此朋友在签订协议得时候一定不要拿到就签,多仔细看看里面的条款和内容,尤其是免除企业责任的条款,不懂的地方及时问企业,或者先把合同拿走考虑片刻,向专业人士咨询,不要贸然签合同,法治社会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和证据保存意识要跟进。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企业为什么要和你签用工协议,我想肯定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的某些重要条款。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则并无大碍,如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以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为准。

自我权益保护,要懂得如何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不要听信某些口头保证。

谢谢邀请,1.用工协议跟劳动合同有本质的区别,用工协议属于劳务合同范畴,属于劳务关系归民法调整。2.劳动合同就是我们常见的劳动关系归属,属于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调整范畴。3.当发生争议时用工协议更多的是当地法院诉讼解决,劳动合同则可以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解决!4.一般钟点工,临时性工作会签订用工协议,也可以从是否全日制用工上去理解,总的来说,有些单位会利用劳务关系而去规避本属于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什么叫与国有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A类合同是什么,与一般的用工合同有什么区别?

1、A类合同,就是劳动者与国有企业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B类合同,是指劳动派遣合同;都是法定的用工形式;

2、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