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区别有什么
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所有权都分别在什么时候转移啊?
简易交付: 买卖合同生效时所有权转移。
占有改定: 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成立了可以允许出卖人继续占有该物的另一个合同,另一个合同生效时所有权转移。
指示交付: 出卖人将出卖物的物权请求权转移给买受人时所有权转移。
拟制交付: 出卖人将物权凭证如提单交付给买受人时物的所有权转移。
简易交付,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所有权转移。也就是说在甲乙达成合意以前,东西已经在乙手上了。
占有改定,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所有权转移,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也就是说虽然甲乙达成了物权转移的合意,但标的物仍然在甲手中。
指示交付,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所有权转移。也就是说标的物不在甲手,也是甲指示第三人把标的物交于乙。
拟制交付,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时候,所有权转移。
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的区别?
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交付的区别是交付时的流程不同。
1、占有改定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特点:买卖在前,交付在后,本人交付。
2、指示交付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都是指房屋买卖中买家更改房屋所有权的手续,但是两者具体的涵义和操作方式有所不同。
占有改定是指买家和卖家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双方同意改变房屋占有的时间和方式。具体来说,卖家在房屋买卖协议中表示自己仍留有房屋的占有权,但同意在一定时期内将房屋交给买家使用,这个时期可以是几个月或者半年以上的时间。在这个期间内,买家可以使用这个房屋并支付房屋的费用,但房屋的维护和管理仍然由卖家负责。
指示交付是指买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要求卖家立刻将房屋的使用权和物权交付给自己,进而成为房屋的法定所有者。一般来说,买家支付完房款和相关的房屋税费后,就可以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总之,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虽然都是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手续,但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时间限制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同时,买家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手续,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