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占主要责任能否认定工伤
-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能报工伤吗?
- 职工因醉酒在上班途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 职业司机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但事故负主要责任算工伤?
- 交通事故中的死者占百分之六十的责任能不能属于工伤?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能报工伤吗?
你的问题比较笼统,不知是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还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不论责任大小为工伤。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对等不能申报工伤。对方是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自己为次要责任或无责任才能申报工伤
首先交通事故要发生在你上下班从公司到住所的合理路线上。假如说下班之后想先去菜场买菜,而菜场并不在这条路线上,你偏离了合理路线后发生的事故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然后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被认定工伤。
另外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上职工不能被认定为主责或全责。
满足以上条件的基本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职工因醉酒在上班途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谢谢邀请:十几年前,年底我厂每人一百元的会餐费,要求大班长,必须按厂的会餐费要求组织,其中要求凭单报销,酒单不准超标。其中一个大班长,下白班去会餐,饭饱酒足后,员工要求去练歌房,在去练歌房的路上,大班长起得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家属向厂里提出了工伤死亡的要求。双方协商不同,移交公司。省安检部门下里调差,就强调了一点,会餐后未直接回家,是去练歌房的路上,未定工伤死亡,厂里给家属,支付丧葬费、当月工资*2年补助金,了事。
该事故,职工因醉酒在上班途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以上回答是个人观点,有不对不妥之处敬请谅解!谢谢!
构成工伤。有人认为,醉酒是工伤的除外条款,据此认为不构成工伤。这是错误的,凡事需考虑因果关系,所致伤害与醉酒无关,是交通事故所致。有人认为,因喝酒违反工作纪律,不构成工伤。这是错误,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后果,与工伤构成要件,非同一法律事实,不宜混淆。
职业司机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但事故负主要责任算工伤?
1.职业司机的工作地点应当视为汽车的驾驶室,只要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都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2.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醉酒,吸毒,自杀,自残除外),所以不必在意该司机是否负主要责任,即使全责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3.这一点是不同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关于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规定的。
交通事故中的死者占百分之六十的责任能不能属于工伤?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能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应作如下理解: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完成工作任务受到伤害的”,无论是不是主要责任,承担事故的做么层级的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 2011年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句法条的意思就是说,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只要职工是负次要责任,不是负主要责任,职工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那么,如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职工负主要责任,能认定为工伤吗?这是困扰很多职工的一个问题,下面我就来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职工负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项规定侧重的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职工负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不是在上下班途中,而是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无论承担交通事故的什么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工作中受伤不追究过错责任,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职工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无论承担交通事故的什么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
关于交通事故中占主要责任能否认定工伤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