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怎么办

法律知识 2025-08-29 1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怎么办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公司发辞退通知让你离职该怎么办?
  2. 发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就可以要求单位三天之内办好离职手续?
  3.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下达之后该怎么办?
  4.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是否需要继续上班?

公司发辞退通知让你离职该怎么办?

要求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第36条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发辞退通知让你离职,你可以先跟公司人事或直接主管沟通一下,看确定是什么原因,看是你个人的原因还是公司的原因,然后辞退你是否有进行补偿,你再根据公司跟你沟通的结果,自己来考虑一下。

当然也看你自己的意愿,如果对你进行赔偿,你觉得合理也可以直接办理相关手续。若觉得不合理不是你的问题,你可以申请仲裁。

公司发辞退通知,其实就是公司提出解除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通知你被公司解聘了,不再是公司的员工!需要办理以下几点:

1既然是公司提出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和公司协商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一般是n加1补偿!干了几年然后多一个月工资!这里工资是实发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所有提成,奖金,过节费都得算

2和公司确定未完成的提成部分的钱数!一般公司不会给,这里要求公司提成办理完毕才离职,不然不签字。一天不签字,你都是公司的人,社保和工资照发,克扣工资和不买社保,公司违法!

3 所有钱拿到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公司需要提供两份文件,一个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有一个是离职证明必须提供,不给这两份文件,没办法领取失业金!去新公司也无法接收入职流程。

发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就可以要求单位三天之内办好离职手续?

没有这个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修改如下: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下达之后该怎么办?

公司的理由不能说不合法,关键是通知书有没有解除日期?

如果是马上解除,就应该支付3+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且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是提前通知,并没有要求你马上离开,应该继续工作一个月并办理工作交接,然后办理离职手续。公司需要在此时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是否需要继续上班?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以上规定,一般理解为:发现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企业另行安排该员工其他工作,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时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并征求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用人单位才可向该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书,同时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继续递交病假条请病假的,能否直接认定属于“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法定情形,存在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继续递交病假条请病假这个事实就说明无法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因为该劳动者需要休养,即不能上班也不能工作,所以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种观点认为,继续递交病假条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应先与之协商或直接安排该员工从事其他工作,如果其不能从事相关工作的,此时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即未经“调整工作并考察是否胜任”程序而直接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

第三种观点认为,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应当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处理。即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所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负有举证义务,即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上海地区目前基本上仍按第一种意见执行,但在2013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也按第二种观点作出过判决,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鉴于以上司法实践,建议用人单位先走适当合理“另行安排工作”程序,如果员工仍不上班工作的,再通知解除合同。以上内容来源于

医疗期满后仍递病假条的,单位是否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怎么办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